樓主: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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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請的農舍與農具室, 只要付一點罰金補申請, 便可合法化 !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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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18 20:40: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是可以被罰後補申請.問題是有的人被罰後一直停留在申請階段. 因為有可能先蓋的房子很多地方都不附和農舍或資材室的規範. 農地農用說難不難,一旦卡住了就上下不得
賣家的說法只是一種可能的賭注. 後果還是要由買家來承擔的.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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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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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8-2-18 20:13: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未申請的農舍與農具室, 只要付一點罰金補申請, 便可合法化 !

我不相信,違建是即報即拆的!!
那類人 一定有某種管道打通了

post by ""Smile""
目前看到一些剛買地的人或建商, 一買到農地就開始蓋房子, 我說這樣不合法 ? 他们說先蓋好先住, 若沒人檢舉, 以後只要補申請,付點罰金(約幾萬元), 就可以合法. 但真的是這樣嗎 ?  

如果真是可行, 我看大家就不用等兩年, 趕快先來蓋農舍與農具室, 等蓋完再來補申請, 如何 ?

另外也有些人心存僥倖, 認為不會有人檢舉, 根本就不想申請合法, 以免麻煩, 並藉此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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