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2查看 33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隔多代繼承权 [複製鏈接]

Rank: 1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1-2-18 22:18: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正序瀏覽
有一塊地目田是曾祖父留下的地!隔4代無辦理繼承不知該蓋幾個章?懶的查詢有多少章要蓋!實際上是無人反對也沒有人想使用!也無法湊齊印章就一直荒廢著!到我這一代(曾孫)想說先佔用下來(開發使用)不知行不行的通?地點在新北市坪林水源保護區內!不知現在還是曾祖父之名能否申請農業資材室及台電電力?權狀已不見了!查詢過還是曾祖父(已歿)的名下!不知站上有人知道該怎麼處理?拜託請不要叫我放著讓它爛!因為畢竟是祖產啊!真不知如何是好?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34#
發表於 2011-2-21 12:01: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那個繼承搞不定的土地,章太多蓋不完,就扔給國有財產局標售,繼承人再買回,是否比較方便!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6Rank: 6

33#
發表於 2011-2-21 11:50: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舉例~
台北市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有無被地政機關列冊管理,要到哪裡查?
http://www.land.taipei.gov.tw/ct ... 31872&mp=111001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6Rank: 6

32#
發表於 2011-2-21 11:20:3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以下節錄內容轉載自http://flland.hl.gov.tw/news/u_n ... B1%7D&newsid=45
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死亡,繼承人應速辦繼承登記確保自身權益

目的:繼承登記的目的在儘速確定每個繼承人的權利範圍,倘時間拖延過久,造成繼承人的增加,易造成使用上及權利上之糾紛,此種情形不但造成繼承人間的糾紛,影響土地利用,同時對國家、社會整體土地的利用與管理也有不利影響。
故為解決久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困擾,內政部依據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訂定「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滿十五年,仍未辦理登記者,即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繼承人得按法定應繼分就標售金額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提領價金,逾十年未提領者,即歸屬國庫。
如經標售五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十年內,原繼承人得檢附證明文件就其法定應繼分按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第五次標售底標分算發給之。其立法意旨在於督促繼承人儘速申辦繼承登記,並促進土地之有效利用。 

一、繼承不動產權利如不辦理登記對權益有何影響?
(一) 將被處以罰鍰:
土地法第七十二條及第七十三條規:自繼承開始之日期,超過六個月未辦理繼承登記,將被處以罰鍰:繼承登記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二) 不能處分所繼承之不動產權利:
民法第七百五十九條規定,因繼承,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非經登記,不得處分其物權。故繼承人如不辦理繼承登記,即不能出售所繼承之不動產或向銀行抵押貸款,將影響自身財產權益。
(三) 將被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標售: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由,其期間應予扣除。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參照)。

.............未完..........詳細請連結以上網址收看!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31#
發表於 2011-2-19 23:04: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1# hsnn
局長如果想省錢.可以建議他在屋頂安裝遮光黑網.弄個兩層最高遮光率的,離樓面有個距離.這樣就會大降房內的溫度.我今年很多處也要這樣處理.既省安裝費又省電.
警員們:辛苦了.房租不是我在漲啦(族裡還輪不到我說話的餘地).改天我還要去找到相關的負責人以及文件呢.這個負責人到時開頭第一句話就會被我臭喔.
以下就是準備罵的內容:-----------警察這麼辛苦還漲他們的錢.!錢!錢!
錢!
錢!
腦袋裡想的都是錢.!只會想到房租要多一點!沒想想看!這土地不好好處理!到時被政府收回去了.看你用甚麼地去漲房租!------------------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6Rank: 6

30#
發表於 2011-2-19 21:02: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下次跟警察局長收費,不給就關門停止營業 ........... .說說笑啦
政府正在接受解決類似奇奇怪怪 的土地.再不處理就要收歸國有了.現在接近尾聲啦.-------這句話是講真的.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2-19 15:04

hsnn: ...若要省電就用26..27..度左右定溫就可以了..那時候有位長官說..未來有考慮分局將會搬遷..因為地主漲房租..漲的縣警局快吃不消了..

  原來山林大不是在開玩笑, 山林大真的有讓警察局關門的本事耶!
1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29#
發表於 2011-2-19 19:11: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9# 山林雅境
聽說.聽說...聽說...每月租金..二十多萬以上...那麼山林兄..你们家族真是好野人ㄋㄟ.....hsnn 發表於 2011-2-19 17:41

您這樣說我可會被擄人勒贖了.
遠古故事說一下:----------顯會路的由來就是分局附近土地的故事.(顯會是客語中某種合伙的型態,目前這種語意有點失傳,以致年輕人也難聽懂)
祖父那個年代找來四個姓家族投資了這附近的土地.其中大部份已在私人名下,私人名下的都已被政府徵收.唯獨顯會這筆土地是以類似以廟會的名義下的土地,政府無法征收,以致一直付租金到現在.
祖父年代四姓家族的後代可多了,每年我父親分到的租金也不過三千元.可別以為多好野喔.
改天試試看給它了解一下如何解決這筆土地的難題.至少給代書有個業務做.個人是分不到多少好處喔.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28#
發表於 2011-2-19 18:53: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1-2-19 19:13 編輯
25# hsnn
對不起..老灰仔太久沒上網..上面跳出一串什麼少於15秒不能灌水搞不懂亂按一通跑出好幾篇重覆的了..拜託大大幫我刪去上面重覆篇好吗..謝謝..感恩...
hsnn 發表於 2011-2-19 17:56

在每一篇下面給它按"編輯"修改就可以了.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27#
發表於 2011-2-19 18:43: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增加版面熱鬧度!不錯對了!我地屬水源保護區開發上不知有哪些事需要注意的?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26#
發表於 2011-2-19 17:56: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5# hsnn
對不起..老灰仔太久沒上網..上面跳出一串什麼少於15秒不能灌水搞不懂亂按一通跑出好幾篇重覆的了..拜託大大幫我刪去上面重覆篇好吗..謝謝..感恩...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隔多代繼承权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5-29 16:25 , Processed in 0.052966 second(s), 11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