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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2-26 04:37 編輯
既然是汽車/貨車的行動咖啡站,應該把車開到車流量/人潮較多+較空曠的路邊營業,
而不是在小貓沒幾隻,且消費者要跑大老遠的農舍賣...否則, 那台車很傷本。
一般攤販餐車約3-8萬就能搞定,多台貨車又要再加上20-100萬元,不容易回本。
所以,成本較高的汽車/貨車行動簡餐站,都是在沒人管或跑給人追的路邊/公有地營運....
而農地可以做為農產品展售市集,像賣花卉、茶葉、蔬果....
若兼賣點試口味的相關農產品餐飲,可能可以走法律漏洞。
但做為農產品展售市集的農地,舖水泥地/建物/挖池塘/圍牆...這些建物同樣要申請。
若在自己的農地經營,反正有得是地方收放攤販餐車(資材室或農舍裡都可以放)
可在自己的農舍裡賣,或用3-5萬元攤販餐車在自己的農地擴展營運範圍即可!
但同樣的,就算是農地舖水泥/碎石/柏油/磚塊....也一樣要申請。
可以把桌椅擺在草地/泥土地上。
至於用土壤固化劑把地整平,並沒有水泥/碎石/柏油...不知能否鑽法律漏洞?
只要符合農地農用,就不用怕被檢舉,若生意很好,
營業項目別偏離農業太遠,每月營業額超過8萬,就只是登記營利事業繳稅問題,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http://www.ntbk.gov.tw/etwmain/f ... 2394001664?tagCode=
第一欄 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一般飲食業。
三、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為新台幣八萬元。
PS.農業一樣是工作/行業,有賺錢營業一樣要繳營業稅。
有繳營業稅的才算是真的農業+農民! 可避免假農舍真豪宅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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