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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 卡關_申請台電電力需經鄉公所同意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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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26 14:36: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正序瀏覽
我的農地在花蓮縣秀林鄉,4月底過戶後,還卡在第一關申請電力的部分,所臨道路因只有3.5米寬,經台電會勘台電電桿需經過鄰地至最外面的交叉路口,

其他鄰地地主經過快一個月時間大致都同意且也簽了同意書,但在交叉路口的那塊角地是屬於鄉公所的,台電要我自行安排鄉公所會勘

我至鄉公所農經課安排會勘,農經課課長覺得這應該是台電發文安排會勘,而不是要我自己來辦理,但台電新城服務處卻說他們沒有發文的權利,我後來讓新城服務處的台電人員與農經課課長直接電話聯繫,後來終於安排會勘成功

而鄉公所實際承辦的人員,沒有碰過這樣的狀況,所以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後來找出一個條文,說我不符合申請身分條件,規定是:「依本要點辦理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申請人限政府機關、土地之他項權利人或承租人。」

感覺應該是台電發文應該就可以處理,但台電新城服務處一直推託說這是我自己要申請的,要我自己去處理。

而問過的水電也都是要我自己搞定,後來問到一個包商,他說他有關係可以處理,小事情一件,但經過2個月多了,他似乎也沒轍的感覺,所以都在忙他其他的工程...

想請教各位前輩,這狀況有甚麼處理的方式?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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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6-9-13 14:57: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CisaaC 發表於 2016-7-28 15:51
感謝Yuank大與FlyNews大的資訊

我申請台電的線路使用應該是與附件中的土地開發第8項,由農地設備產生電 ...

時間真快,想不到時間又過了一個半月,自備桿於上星期在滂沱大雨中立好

今天台電外包人員來電確認立桿位址,因為是立在農地上,所以特定來電確認鄰地地主是否都有同意
現在正在現場立桿施工

下圖是我的自備桿



等完工了,再跟各位報告過程
感謝各位前輩的建議打通了我混沌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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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6-7-28 15:51: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yuank 發表於 2016-7-28 10:00
1.電業法第50條,台電可發文至鄉公所,應該就能符合資格吧!

感謝Yuank大與FlyNews大的資訊

我申請台電的線路使用應該是與附件中的土地開發第8項,由農地設備產生電能營利的"輸電線路"不同。

今天再次與鄉公所的承辦人員連繫,最後得到的回覆是"由台電發文即可"。

所以我轉而再次詢問台電人員,再次說明我的需求,這位台電人員說會再回電給我,等電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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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6-7-28 15:22: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7-28 15:26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6-7-28 10:00

2.在原保地,要申請請以原住民的名義去申請。
   如果可以退地還錢,就退掉,不要去碰原保地,風險高。


沒錯,雖然地是鄉公所的,但因為是原住民保留地, 看來恐怕還要找原住民族委員會
http://www.apc.gov.tw/portal/index.html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30003
名  稱        原住民族基本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 21 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
地開發、資源利用
、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
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
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
列預算補償之。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
或補償經費。
前三項有關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之劃設、
諮商及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同意或參與方式、受限制所生損失之補償辦
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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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6-7-28 10:00:3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6-7-28 13:20 編輯

1.電業法第50條,台電可發文至鄉公所,應該就能符合資格吧!  <--不對

   原保地上建「輸電線路」,還須要適用「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部落同意或參與」
   台電不可以只依電業法發函通知而已。

   http://tinyurl.com/hlpnbc6
   可點選下方的"附件",看哪些屬於開發行為。 包含「輸電線路」。
   再點選上方左側"所有條文",看要經過哪些程序。

2.在原保地,要申請請以原住民的名義去申請。
   如果可以退地還錢,就退掉,不要去碰原保地,風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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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6-7-27 22:46: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yuank 發表於 2016-7-27 22:08
一般的公有土地,台電只要依電業法通知主管機關,付補償金即可。
http://tinyurl.com/jqwgxmx

yuank大您好,我不是原住民,我是以朋友的名義在今年四月底買的!

鄉公所承辦人員打槍我的是我不符合資格,倒是未提到您所提及的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須"部落同意或參與"的問題,這我在與承辦人員確認!

另外如果依您提到的電業法第50條,台電可發文至鄉公所,應該就能符合資格吧!這我也明天與承辦確認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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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27 22:08: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6-7-27 22:12 編輯

一般的公有土地,台電只要依電業法通知主管機關,付補償金即可。
http://tinyurl.com/jqwgxmx

可是,你這是原住民保留地,台電就不可用電業法通知+付錢後就立桿。
在原保地,會有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須"部落同意或參與"的問題。

你是原住民嗎?  若是非原住民,何時開始承租土地? 或是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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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27 21:47: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UNRIDE 發表於 2016-7-27 20:56
土地之他項權利或承租人

這不就明白告訴你,要嘛把地租下來

感謝Sunride兄的建議

我想如能找到有關係的人士,或許很多規定就沒關係了!只是我移居花蓮時間不長,認識的人不多,還得多問問

另外其實我一直覺得是台電方面的問題,因為台電如果可以發文給鄉公所,那台電即符合"政府機關"這個身份條件,應該就能解決,這是我個人的解讀,而這應該也比為了電桿經過這塊地而去承租較為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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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27 21:34: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FlyNews 發表於 2016-7-27 07:11
應該不是找鄉長,而是找鄉公所那個課長的上級: 鄉公所的所長。

一般鄉公所網站都有鄉長信箱,或傳真,

詢問鄉公所所長這方式我也會試看看,我的確沒想到這方式


對於公務機關靠白紙黑字才能有憑有據才比較好!
我實際碰到的狀況也是如此,當初課長口頭答應會勘,但實際接洽的那位組長不能認同,說公家機關處理事情都需要填寫資料文件,處理事情才有依據與紀錄

我也有打算另外詢問台電方面,新城服務所的上級,哪個單位可以發文給鄉公所,因為台電符合"政府機關"這個身份條件,而這應該也比為了電桿經過這塊地而去承租較為單純

地下化這台電會勘時確定不行,在未允許地下化的區域,民眾也不得私下地下化

另外道路拓寬也想過,原本以為道路是鄉公所的,結果鄉公所回覆,那一條長長的產業道路是私人的...而拓寬勢必需經鄰地同意,也是會卡到鄉公所那塊...然後其他地主,依我接觸他們的反應來看一定不同意

感謝FlyNews兄的建議,明天馬上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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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6-7-27 20:56:2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土地之他項權利或承租人

這不就明白告訴你,要嘛把地租下來

去盧:你們公務人員不就是為民服務,民選更是

管道就是找鄉代,鄉長 以及其相關往來人士,還有最後辦法

去申請臨時空地照明,知會鄉公所便民服務措施,看是鄉公所裝還是你裝

你自己要裝那就找附近居民連同村里長簽名附需求申請,鄉公所裝那就搭便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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