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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通行權,第2次辯論庭更新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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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14 12:53: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正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DANNYCHEN 於 2024-1-19 01:02 編輯

昨天又去花蓮開第2次辯論庭
一周前寄出準備狀,法官竟然還沒拿到,所以就把我手上這份呈給法官,法官很快速的看了一分鐘,請助理拿給
被告看,問被告這LINE上的換地協意你有看過嗎?
被告回:沒有
法官:原告你的換地協議有方案嗎?
原告:有,這是地政換地協議.呈上2頁標準的換地協議書.
法官:請助理影印2份給被告,問被告,你看一下,同意嗎?
被告:不同意
法官:請原告迴避,我跟被告談一下.
我先到走廊等待,約10分鐘,助理把門打開,請我進去
法官:被告同意換地,過年後安排丈量,你要先去繳丈量費.

猜猜法官說了什麼?被告瞬間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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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787 條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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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參照 感謝yuank提供
土地之用途應以合法使用為限,如作不符土地使用管制法規之利用時,亦難謂係該土地通常使用之必要
。再按需通行土地地目為「建」,且依民法第788條第1項規定有開設道路必要時,法院須審酌之要素為道路之寬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條第1項規定:「…基地內私設通路之寬度不得小於左列標準:一、長度未滿10公尺者為2公尺。二、長度在10公尺以上未滿20公尺者為3公尺。三、長度大於20公尺為5公尺。四、基地內以私設通路為進出道路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合計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寬度為6公尺…」)、道路材質、應否附設排水溝等,並應就袋地與周圍地環境狀況、社會現況、一般交通運輸工具、袋地通常使用所必要程度、周圍地所受損害程度、相關建築法規等因素酌定之。 (有人可以解說下面這段自相矛盾,製造問題的判文邏輯嗎)

惟前開建築技術規則等法規命令,雖為法官於個案酌定開設道路通行方案時之重要參考,
然僅為規範辦理該行政事項之當事人及受理之行政機關,周圍地所有人並非辦理該行政事項之當事人,尚不受拘束。

且周圍地所有人並無犧牲自己重大財產權利益,以實現袋地所有人最大經濟利益之義務。是法官仍應依個案之具體情況,為雙方利益與損害之權衡加以審酌,方屬適法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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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條須能為通常使用,建地不能蓋房子,如何通常使用.

(建築法規規定,通行道路長度>20公只,寬度需達5 公尺,法院判決不需依照建築法規規定,規定判給道路寬度5m,

又說建築法只是規範行政人員,並沒有規範鄰地地主,)


那請問這法官,不依建築法規規定定判給道路寬度,就不能申請建照,不能蓋房,那這地能通常使用嗎?

如何充分發揮袋地之經濟效用,以促進物盡其用之社會整體利益。

這法官沒解決問題還製造問題.

應該要判給能申請建造的道路寬度,使其能建屋,才能充分發揮袋地之經濟效用,以促進物盡其用之社會整體利益.

至於鄰地的損失,可以按政府公告現值徵收補償,由使用者付費支付.

像我的案子,原本答應交換土地通行面積40坪,公告現值16萬,所有費用我出.

我土地過完戶,請他來辦手續時有LINE跟他說會包10萬紅包酬謝,他也不回不見,

卻要把農作種到我的地上.這種心態,是存心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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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9 09:30: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DANNYCHEN 發表於 2024-1-19 01:00
昨天又去花蓮開第2次辯論庭
一周前寄出準備狀,法官竟然還沒拿到,所以就把我手上這份呈給法官,
法官很快速 ...

恭喜完美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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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9 08:06: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袋地就是要給人家過
用換地的總比人家給少少面積的通行費代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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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9 05:22: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DANNYCHEN 發表於 2024-1-19 01:00
昨天又去花蓮開第2次辯論庭
一周前寄出準備狀,法官竟然還沒拿到,所以就把我手上這份呈給法官,
法官很快速 ...

恭喜,有好的結果!

我猜法官說...
你的條件其實是很優惠的,
如果不接受,之後條件只會更差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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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24-1-19 01:00: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DANNYCHEN 於 2024-1-19 01:01 編輯

昨天又去花蓮開第2次辯論庭
一周前寄出準備狀,法官竟然還沒拿到,所以就把我手上這份呈給法官,
法官很快速的看了一分鐘,請助理拿給被告看,
問被告這LINE上的換地協議你有看過嗎?
被告回:沒有
法官:原告你的換地協議有方案嗎?
原告:有,這是地政換地協議.呈上2頁標準的換地協議書.
法官:請助理影印2份給被告,問被告,你看一下,同意嗎?
被告:不同意
法官:請原告迴避,我跟被告談一下.
我先到走廊等待,約10分鐘,助理把門打開,請我進去
法官:被告同意換地,過年後安排丈量,你要先去繳丈量費.

猜猜法官說了什麼?被告瞬間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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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6 10:44: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albert01 於 2024-1-6 11:13 編輯

且周圍地所有人並無犧牲自己重大財產權利益,以實現袋地所有人最大經濟利益之義務。是法官仍應依個案之具體情況,為雙方利益與損害之權衡加以審酌,方屬適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參照)。

我不是法律人,我只是普通鄉民,我不覺得有矛盾處阿!
當然,鄰地得先證明若給你通行,會「犧牲自己重大財產權利益」!

我的地剛剛好方方正正兩分半還臨路,要是給你通行,變成低於兩分半,我以後怎麼申請農舍?
我的地種水果收成就剛好中盤願意收的最低量,要是給你通行,以後我收成不足額,中盤不來收的,我怎麼辦?
我阿祖生前遺囑,這塊是我家龍穴千萬不可變動,我阿公我阿爸全都遵守了,你要我給你通行,我怎麼跟祖先交代?

我的意思是,你不能只堅持自己該有的權益,忽略了可能對鄰地造成的重大損失!
所以囉,法官如果認為有道理,判你不能用買的只能用租的,而且高於行情,行不行?
法官判你建造期間給你五米寬方便施工,完工後只能使用兩米,轎車能進出夠使用了,行不行?

當然啦,這下換鄰地要說服法官給你通行權會造成重大損失!

以上為鄉民我的看法....
以你的case,我不負責任的猜...
法官應該還是會判給你有通行權啦,
只是可能不如你的意,
端看鄰地提出造成他的損失有多大,以及你願意展現多大的誠意彌補他的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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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3 15:57:5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DANNYCHEN 發表於 2023-12-18 18:33
我就是太相信原住民是純樸的,才吃了虧.

這對原住民騙子,我也是打了半年的電話,找他們出來信守承諾

因為不太認同你的作法,討論內容偏離主題而淪為你認為的酸民,先向你說聲抱歉。。

你的案例可以作為大家未來有機會買地時的參考
很多時候,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分享一下我哥之前買建地的情況
約十年前吧,我哥為了讓小孩就讀宜蘭慈心小學
決定在冬山買一塊地蓋房子
那塊地雖然不算袋地,但通行道路有些問題(細節已忘)
我哥與仲介與地主簽的合約,內容是原地主要先指定建築線,合約就成立
最後我哥有買到那塊地了,要蓋房子當然也沒問題(雖然現在還沒蓋)。。

眉眉角角,除了多作功課,很多時候也要有貴人相助
如果沒貴人,那我們當然只能有疑慮的地就不要去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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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20 10:14: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就是那道光 於 2023-12-20 10:16 編輯

我的建議~

通行權一定會給你~

這是法律規定的~

但通道多大是法官心證~

你要做的是就像是判死刑一樣~

求其生而不可能~

你要盡力去溝通~

達到不判給你大通道都不可能~

這溝通中間都要留證據~

給法官知道你多努力~

就像樓上大大所說~

一開始可能有幾步錯了~或走太快~

但一定還是有方法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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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20 10:00: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就是那道光 於 2023-12-20 10:06 編輯

個人淺見~

1201判決是建設公司要求太過~

他原本一審時准許的通道~

可能不夠或被電動柵欄刁難~

他才上訴擴張通行範圍~

要求很寬的通道~

還要拆社區居民的違建樓梯採光罩等等~

才被判損害社區居民利益太多~

還有~

建設公司沒要出半毛錢~

(系爭土地與373地號土地均由原○○○段185-4地號土地分割而出,
依民法第789條規定,伊無須支付償金等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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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23-12-18 21:39: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og2h 於 2023-12-18 22:11 編輯

A.選舉 到了 壓一下

找一個你覺得會贏的立法委員候選人 支持一下

B. 找記者鬧一下

C. 去跪 各個 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


D. 去廟問一下


E.  把地 拿去抵押 小心投資 賺一倍回來 把地便宜賣給當地刺青的

F. 每天閒閒 去跟蹤 他家裡 沒打方向燈  亂停車 ....365天天天檢舉


政府開放交通 文革 舊是讓你惡搞發洩用 人民藥感恩

G .一直告 一直告 賓朗種到你土地 寫存證信函給他

H.寄聖經給他

I .法律 不通 找其他 方法打發時間

J.都有對方名子 地址了 坐個人偶 每天刺刺刺

K.找大聲公 半夜 大清早 去叫他 賣地給你 按門鈴 送點衛生紙在門口


把他 當你的 愛人 又愛他 又恨他 對他好 又整他




討地 上味成功 同治仍須努力
國父革命 十年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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