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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荒山大,您的見解是:
1.農地沒有農用只要補地價稅就好了。
2.務農必須『直接』親力親為,請人代耕代種都不算。
假農民不能蓋農舍→假農民蓋農舍是違建→要拆除?
這樣說對嗎?
挖咧~現在不只我的美麗小農舍違 ...
joyce500 發表於 2011-10-11 12:07 
實話說,農發條例是個不週延的法
比方說,你申請建農舍時確實是農夫,建好後離農了,合法的農舍也不可能拆了。
這樣也有法律漏洞,老農配建也可鑽漏洞。
又如,我農舍蓋好了,但後來破產被拍賣,農發條例對應買人就沒有必須農民才能買的規定,這也是漏洞。
你父親早期申請時是合法的,現在算是離農了,其實農舍也是合法的。
實務上,農民資格太難認定,所以申建農舍不難
到現在到處農地在貼廣告賣的,也很強調可以蓋農舍這一點
因法條規定農舍申請人應為農民
若申請過關可以建了,就是該地方政府同意申請人是農民了
至於政府職員有無失職,那是另一問題了。
依這些程序蓋的農舍,應受保障,不應被拆。
因過錯不在申請人,是在政府。
政府機關也會犯錯,二二八受難家屬可以申請補償
像地政登記,若因地政人員的錯誤,使登記人權益受損,也是可以申請賠償的
我一個堂哥買房,因房子被重複登記,付了錢卻無法進住,我帶他去爭取賠償
地政機關好像有一筆基金專門在貼這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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