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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發表於 2015-8-31 18:25 
記得嗎?
數年前, 100年, 我起訴農發條例的訴訟聲明就是農民資格!
我敗訴了兩次!
我把事情說得簡單一些,
當事情涉及自己的利益, 就得認了!
所以, 法院的事情我自己跑自己想辦法.
在這論壇曾經被提出來講的仲介
1. 捏著數公頃的農地
2. 背著兩個多億的貸款
這些才是主角, 為了他們的財富, 他們會拼命;
倘若你們誰符合上列兩個狀況之一, 相信也會抓狂.
想想, 我的損失只有一千萬, 已經折騰了最少五年;
別說數個億, 就算只有五千萬, 也是錢.
但上面說的是財產總值, 實際損失可能只有10%; 究竟他們都是20年前逢低買入.
而我的一千萬卻是實際損失, 所以狀況差不多.
今天, 我們在這兒爭論的是,
9月8日強力動員上街頭, 究竟是誰的事情?
我已經說得非常清楚: 數公頃的農地, 或兩個多億的貸款
(或許和我一樣只是1000萬的實質損失)
如果他們不知道9月8日應該如何玩? 就跑去縣政府隨便找個員工問問.
動員群眾並非大學問, 清晨5點鐘, 到運動公園找一些80歲的老人, 就知道怎麼做.
我相信仲介領導人曉得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所以, 回到前一頁我說過的:
街頭運動乃民進黨的看家本領, 所以我從不玩這一套.
至於國民黨的招數更複雜, 我玩不起.
也就只能乖乖往法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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