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22-11-29
- 最後登錄
- 2025-7-3
- 在線時間
- 261 小時
- 閱讀權限
- 70
- 積分
- 4865
- 帖子
- 224
- 精華
- 0
- UID
- 128459
 
|
本帖最後由 DANNYCHEN 於 2025-7-2 13:05 編輯
smhu 發表於 2025-7-2 06:19 
開這個板是在製造話題,搞什麼示範帶的嗎?
開板文修改成...
開板1樓上面的紅單不就寫依33條開罰依據,妳眼睛怎麼了?
妳在17樓發言(為了1,200元可以蓋這麼久的樓,也真的是服了...)就證明你不長眼睛,罰單有寫4500,你不看就質疑別人
妳在25樓對F大發言(如果你有成功的經驗,可以拿出來分享啊..)心理有問題的人˙看什事都懷疑
你這老人,不長眼睛,不動頭腦,到處找人開戰,
後來31樓是另一張市區的紅單,所以用我的經驗習慣,來這裡分享經驗,
開板希望大家都有受益,避免受害,你確懷疑(開這個板是在製造話題,搞什麼示範帶的嗎?)
不知的這樣的發言,刺痛了妳的心,妳是警察還是警眷?還是公誤員
就像34F大提出了,他的經驗,,引用法條,還有用33條不符合開罰,警察亂扯109安全規則.
他打了行政訴訟遇到恐龍,再打到高等法院,雖贏亦輸,但教我們不要當縮頭烏龜,要勇於提出申訴,讓這些惡警寫報告,
如果大家都這麼做,讓這些事攤在媒體前,這些惡警,惡法官才會收斂,
這才是有貢獻知識經驗的好網友.
我發時間打這麼多,對牛彈琴 ,幹什???
|
-
2
查看全部評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