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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複雜了...........(安全落幕,謝謝各位)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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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11-5-21 01:11: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不會  你的債權還在..
未滿五年不能過戶有二 種
1)是新農新蓋農舍
2)是繼承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阿俊 發表於 2011-5-21 00:45

1)是新農新蓋農舍
︿ ︿
玩藝只為生活,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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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11-5-21 01:23: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土地移轉並不須要通知設定人   除非是下列几種物權
1)佃權
2)地上權人
3)共有人
4)其他優先購買權人..
而抵押權只是債權物權而已  產權移轉不損及權益  所以勿須通知  再怎麼轉你仍是第一順位
如果說是不是詐 ...
阿俊 發表於 2011-5-21 01:06

1)如果已過戶1/2  表示土增稅已解決1/2了
今天聽代書說依照謄本登記現值已經調至800了,相信土增稅應該不用繳了,以後我賣掉也是以89年計算,所繳的也不多?(是呼朧我嗎?)農地最高金額是800元嗎?
另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是:95.5.16 剛好5年了。
俊大我給你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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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11-5-21 01:34: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關係人共同帳戶就是
買方 賣方 及另一公正人(介紹人)三方聯名開戶   繳款時扣除必要稅款後  存入此帳戶  待全部完成交屋後  三方至銀行結清領出結案
阿俊 發表於 2011-5-21 00:52

當初就是太好心先給1半以上的錢讓他去解決他的困難,他不甘願賣房子怎能算在我頭上.......處處刁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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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11-5-21 01:53: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7# 山林雅境
謝謝山林前輩關心。
我也懷疑過代書,因去年曾經提到今年過戶能否順辦2F違建合法化,他就支支吾吾帶過,前幾天跳出要我跟他協議是否可給時間辦免徵土增稅,今天就又冒出第2人持分,事已至此代書答應只要這一對怨偶協議好,就馬上辦完稅過戶,過2天給消息。再等吧∼不過我有下通牒就是沒結果就是以毀約處理,我不要我的夢建築在這了。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1 01:06

跟代書說:照合約行事.不要答應他任何延期的事.(雖然您可以等但不宜答應,答應就會沒完沒了).立即行文存證信函請三照立即出面解決.對方沒處理就交由法院處理.還有代書那裡對方簽的本票,您就拿回來.這樣做應該有人會緊張.只要問題解決大家都是好友誤會一場.
只要確定對方違約,這些動作才可以確保您的權利.我猜對方已過戶的一半應該是法院判決的吧?如果是.法院訴訟時間長.賣方明知而仍然賣出全部,這應該涉及詐欺.不但違約還詐欺.請對方到法院照合約加倍賠吧.(當然事後您也可以大發慈悲)除非對方是蓄意脫產,所以動作宜快不宜慢.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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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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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11-5-21 11:19: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如果已過戶1/2  表示土增稅已解決1/2了
今天聽代書說依照謄本登記現值已經調至800了,相信土增稅應該不用繳了,以後我賣掉也是以89年計算,所繳的也不多?(是呼朧我嗎?)農地最高金額是800元嗎?
另外使用執 ...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1 01:23

1)有可能在離婚時  農舍因未屆滿5年不能移轉  所以他老公用判決移轉
2)800是你的前次移轉價格  如果你以後要賣時  就要以當時的公告現值-800*%=土增稅   但有可能會減少不好  因為無論如何過戶  除非繼承  都要取得農業證明才能免稅   你自己應該要學會看謄本了  裡面應有記載   1/2的前次移轉多少  另一個的前次移轉多少(假設今年是1000  那另一個應該為1000 今年移轉  )...也有可能是判決移轉是用夫妻贈與移轉  那就不用繳土增稅了    那你裡面的所有前次移轉現值都會是調到89年的800元         但他過戶給你時還是要繳土增稅  否則你就叫他補圍牆和2樓違章的建照(對你以後會很有利  不然以後自補照時  會很貴的)  你才肯等他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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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11-5-23 11:21: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現今由仲介與代書出面與賣方協調靜待中.......或許會進入司法程序,謝謝山林兄提醒就少說多做,再次謝謝俊大不辭辛苦解惑,後續結果如何在上來做個報告,謝謝大家關心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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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11-5-30 17:05: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Amoeba 於 2011-5-30 17:15 編輯
現今由仲介與代書出面與賣方協調靜待中.......或許會進入司法程序,謝謝山林兄提醒就少說多做,再次謝謝俊大不辭辛苦解惑,後續結果如何在上來做個報告,謝謝大家關心 3Q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3 11:21


有句俗諺【請鬼拿藥單】正適合此情形......

建議直接請律師出面較為安心,亦可避免損失擴大

另買賣契約一般會有一條款,約定賣方的擔保責任,請把買賣契約再仔細看看
還有配偶間的不動產過戶是免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寄存,所以這方面可能要再斟酌
....綜上所述,代書及仲介的背信罪似可確立,至於有沒有共謀詐欺的證據需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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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11-6-10 21:10: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現今由仲介與代書出面與賣方協調靜待中.......或許會進入司法程序,謝謝山林兄提醒就少說多做,再次謝謝俊大不辭辛苦解惑,後續結果如何在上來做個報告,謝謝大家關心 3Q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3 11:21



ㄚ .不知下文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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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11-6-12 22:57: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5月底經律師建議狀告賣主詐欺,唯先寄存證信函解除合約,再追究民、刑事罰則。3天後其前夫出面願出錢解約買回全部,隔天又說湊不出錢願意以合約價格讓我儘速辦理過戶。現在正在辦完稅中....(聽說要10天左右),希望不要再反反覆覆,幾經波折真的好累....,翻農民曆4月真的不好,5月3合貴人相助,希望雨過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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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11-6-12 23:11:4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最後你會順利到手的...
...而且會很順利的...因為兩造已經不想在回想舊事!
...只想盡快把這些事處理乾淨!...祝您順利解決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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