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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興建農舍辦法之0.25公頃限制(第1頁,起訴狀與判決書)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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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12-2-17 13:15:06 |顯示全部樓層
您認為0.000001 公頃就可以蓋農舍:
0.000001 公頃=0.01平方公尺=100平方公分=每邊10公分的正方形
10公分的正方形農地要怎樣蓋農舍?這樣說會被人質疑您的腦子有問題的。
最好是舉出可行的方案數字,讓人無懈 ...
陳青 發表於 2012-2-17 12:48


既然官爺們可以把0.25公頃擺在法條上面,
如今把它更改為0.000001 公頃也是不錯.
何況, 若有某位台灣同胞, 天才得能夠設計出每邊10公分的正方形,
且可以把一個家庭搬進去
, 肯定會抱著一大堆諾貝爾獎回家的,
那也是台灣的光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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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12-2-17 13:27:4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17 13:41 編輯
區段徵收在繁榮都會,富國利民,農村社會經濟建設發展上是否毫無意義?還是具有實質上的多方面價值?還是只在圖利財團,剝削農民?農民是否全數反對?或是有些農民贊成?他們反對或贊成的理由是什麼?
陳青 發表於 2012-2-17 12:54


我們不必在乎, 政客們於選票與私人利益上面是如何糾葛?

1. 對媒體與社會大眾, 官方說是為了保護農地, 而把農舍所有人形容成全民公敵.
2. 但幕後卻為區段徵收大開方便門, 甚至以集村農舍鼓勵資本家興建農舍販賣.
3. 面對法庭時則只能說0.25公頃限制就是為了防止環境污染.

身為農民, 我們只能主張自己的憲法權利. 若要為其他事情操心, 選舉立委與總統做什麼?
我的想法非常簡單, 0.25公頃限制不應該存在! 必須廢止!
公務員的待遇可是超高的呢! 他們有義務為台灣人民尋求合情合理合法的政策來解決農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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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12-2-17 13:53:53 |顯示全部樓層
61# shampoo
    -->我記得在都市計劃區內的農地是沒有0.25公頃限制的
        shampoo 大大 可能要再查證一下
curson 發表於 2012-2-17 13:07


我所有的農地全部在都市計劃區內呀!
還有開庭時, 部分被告缺席, 但現身的官員約有六位,
他們都對法官強調, 我的農地必須接受0.25公頃的限制.

而且農委會的函件還知會了總統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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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12-2-17 13:58:02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17 14:25 編輯
64# 陳青
人民對私有土地有充份利用的權利  不管你多少坪  就是可以蓋建築物
擴大解釋的說   只要符合建築技術規則  就應該要可以蓋房子了  ..
他又引喻說  全世界只有台灣的農地有限制而已
阿俊 發表於 2012-2-17 13:00


阿俊詮釋得很好!
我補充一句: 台灣政客的躲貓貓與太極拳功夫都是全世界無人能比.

台灣笑話:
環境污染與農地面積有何關係? 為何0.249公頃的農舍之環境污染遠比0.25公頃者大?
0.249公頃的豪宅只住了三個人,
0.25公頃的農舍, 不但住了8個人, 還養了10頭豬,
哪一個的環境污染比較大?

大法官會議如此說:
惟仍須該規定所追求之目的為重要公共利益,所採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之手段,須對非視障者之權利並未造成過度限制,且有助於視障者工作權之維護,而與目的間有實質關聯者,方符合平等權之保障。

0.25公頃限制環境污染之間有何實質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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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12-2-17 16:08:20 |顯示全部樓層
目前就只差一點兒, 只要把下列三個搞清楚,
就可以有數十個起訴狀, 各自衝進高等行政法院, 遍地烽火!
1. 訴訟聲明
2. 引用法條
3. 被告
shampoo 發表於 2012-2-17 11:21


人民耗費了巨額預算, 找了無數的公務員辦事, 如今

他們坐在那兒, 有空調, 有飲料, .....
還輕鬆地說: 來告呀!  來告呀!

法官說: 告錯了, 就駁回!

人民呢? 甚至還彼此指控! 互相殘殺! 是無奈或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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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2-2-17 16:13:59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17 16:19 編輯
我認為shampoo 大大,要找一個最讓人信服,而且無懈可擊的理由,才能說服那些立法諸公。
經過統整的結果,只有這一個理由最有力。
就是: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限制人民在土地上蓋房子。
陳青 發表於 2012-2-17 16:05


不過,
立委可能會說: 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然後, 台獨份子就去抗議, 於是
立委改口說: 台灣總該有些東西和人家不一樣!

說來說去, 立委可能會搖晃著茶杯, 自言自語說:
選票可是用鈔票換來的呀! 別把咱們當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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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12-2-17 16:36:0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17 16:56 編輯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限制人民在自己的農地上蓋房子。
大家查查資料,全世界如果都不做限制,台灣做限制,政府不論做任何立法或解釋,都太牽強了。2HOME大大和立法諸公以為如何?
陳青 發表於 2012-2-17 16:15


上回若非總統府出面, 就已經改為0.1公頃了.
在我的憲法官司, 被告也是懶洋洋的,
感覺上, 立法院與行政院, 雙方都想退讓, 甚至廢止0.25公頃的限制,
現在就是沒有台階給他們下來, 或許兩院都在等著法庭幫他們脫困.

但是回過頭瞧瞧, 興建農舍已經被抹黑為萬惡不赦的全民公敵,
法院敢主持正義嘛? 或許法庭認為應該駁回才符合人民的利益呢!

============================

今天農舍的一個負面形象, 就是寬廣的前庭後院, 填得高高的, 鋪滿水泥,
住了數隻小貓, 如此浪費農地, 難免讓人看得不順眼.
如此負面觀感是應該以建築法規加以調整, 不得以偏概全地全面禁建.

農村可以有農村的特色, 這是法令必須規範的, 怎能不教而殺之?
0.25公頃只是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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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12-2-17 16:43:04 |顯示全部樓層
全世界都沒有限制農地蓋屋,若果真如此,擁有農地的2HOME大大們有福了,將來農地跟建地價值相距不遠了。shampoo 大大的懇求立法,官司成功有望∼∼∼∼∼∼
陳青 發表於 2012-2-17 16:27


大法官釋憲可以拖三年五年, 如果中央不給壓力, 甚至就耗著.

過些日子, 我就把訴訟聲明貼出去, 然後
4000台幣就告它一回, 大家便一起玩散彈槍打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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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12-2-17 17:35:50 |顯示全部樓層
上回若非總統府出面, 就已經改為0.1公頃了.
在我的憲法官司, 被告也是懶洋洋的,
感覺上, 立法院與行政院, 雙方都想退讓, 甚至廢止0.25公頃的限制,
現在就是沒有台階給他們下來, 或許兩院都在等著法庭幫他們脫困.
shampoo 發表於 2012-2-17 16:36


相信當初立法時應該存有某些善意, 但眼前似乎全部破功了:
一. 老農配建, 讓農舍的數量急速衝高, 0.25公頃限制反而成為幫凶.
二. 徵收重購權的轉讓, 推波助瀾.

如今0.25公頃限制的功能只剩:
一. 老農因為無知或缺乏資金, 於89年之後才過戶給子女, 變成不得興建農舍.
(這不是立法的本意!)
二. 抑制了小農地的買賣. 愈靠近都市的坵塊愈小, 受到損害的都是巨額財產.

0.25公頃限制已經名副其實是一條暴虐的惡法!
必須給予廢止! 台灣人民的奴性不該一再毫無止境地被如此利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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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2012-2-17 17:51:27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真的這麼標新立異嗎? 站上有很多住外國的大大應該可以解答.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真枉費我自以為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lswang 發表於 2012-2-17 17:07


上回若非總統府出面, 就已經改為0.1公頃了.

==============================

為何把0.25公頃修改為0.1公頃, 能夠在立法院通過二讀?
當時媒體也報導過0.25公頃限制明顯違憲, 立法委員與其助理如此眾多,
沒有人想過該把它廢止嗎?

因為台灣人民的奴性很重, 事不關己, 就過來踹上一腳.
這就是到處都有人在綁黃布條的原因.
行政院與立法院誰不知道? 台灣人民是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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