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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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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2-3-30 22:10: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學生?
看到有人罵貧富差距差93倍 趕快按讚
看到有人被拆屋,趕快去聲援
等人家分了好幾戶回來,還沒發覺自己還沒殼
阿Q的想法是,趕快讀書脫貧卡實在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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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2-3-30 22:02: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6# cn3298
我覺得還是要小心
有人對你說,你欠我1000元
不理
寄來存證信函
不理
法院通知開庭
不理
支付命令過來
不理
查封
跳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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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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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2-3-30 21:55: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看日本的案例:日本最牛釘子戶

http://www.newsite.co/2012/03/gate-tower-building-jap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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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2-3-30 21:54: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但是透天厝是獨立產權,不願都更也要被併入比例法則計算,合理嗎? ...
yzlin 發表於 2012-3-30 17:07

王家透天厝的地是5兄弟持有,而且還有堂兄弟,並算不是獨立產權。
應該是一開始5兄弟沒喬好,若說要加入都更又會被罵守不住祖產,
住在那透天厝的只有2戶+長輩,好像有3兄弟並不是住舊透天厝,
所以,才有人選擇沈默,靜觀其變吧!? 但就算鬧成這樣,也同樣要保持沈默。

5個人都不知道要都更? 這也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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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2-3-30 20:59: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要按個讚!!

http://www.facebook.com/notes/%E7%A4%BE%E6%83%85%E7%B6%B2%E7%AB%99/%E9%97%9C%E6%96%BC%E7%8E%8B%E5%AE%B6%E9%83%BD%E6%9B%B4%E6%A1%88%E4%B9%8B%E4%BA%8C/211848082255131
關於王家都更案...之二


這裡有不 ...
阿俊 發表於 2012-3-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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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會員

I g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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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2-3-30 18:00: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cn3298 於 2012-3-30 18:05 編輯

我認為只有一群人有錯~~~~立這些法的"立法委員"!!!
王家~漠視"都更法"......以往最後幾戶大都"做地起價"(每個人都想當最後幾戶=籌碼大),殊不知"都更法"有強制性!!!!!
建商~依法行事
北市府~依法行政
警察~執行公權力
學生~~~~~~~~~我不知道和他們有什麼關係!!

在都更法沒成立前,後幾戶(釘子戶)和前幾戶最高價差近5~10倍,有這些前例多數人都想當最後幾戶,心態上大都是~~~喊價喊不成,大不了不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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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2-3-30 17:07: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認為這是很離譜的事,或者說是法律設下的陷井,因為很多法律都是業者或同業公會起草,再送給政府單位參考,開幾次公聽會後就送立法院審議。
離譜的事是指王家要積極參予都更會議,為何?在平民百姓你我之中就是認為:我不參予都更,我為什麼要參加會議?搞不好我去了還被轟出來。我要強調的是違反經驗法則,舉個淺顯的例子,隔壁在蓋房子施工,我必須去參予對方的會議,瞭解建築線、地樁基礎等事,如有疑問須事先提出表示反對,否則日後受損概不負責。
其次是反對/讚成的比例問題,如果是公寓大樓的持分房子要都更,採用比例法則是OK的。但是透天厝是獨立產權,不願都更也要被併入比例法則計算,合理嗎?
以後沒權沒勢(但是努力打拼)的好野人的別墅、透天店面可要小心了,建商只要搞定公寓大樓的住戶,就可以把旁邊好野人的地產奪過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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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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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2-3-30 16:05: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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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3-30 15:50:3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站在個人的立場,都市更新有著其必要性,但是過程中也許會損及部分人的利益,包刮主張自由的權利,一直以來政府是以獎勵容積的方式吸引老舊社區實施改建,但是政府眼中的獎勵未必被所有人所接受,也有打著都更的名義行強制徵收的事實,這次王家的事件中,他們只是不積極參予都更就被認定有錯,這點有些不合理,難道我沒有大聲強烈的表示''不要打我''就表示你可以打我嗎,或許這是政府訂的遊戲規則,但是這個遊戲規則有修改的必要
這次事件和大浦農地事件比起來,這次文明多了,不會半夜偷偷來拆你的房子,對岸也是有釘子戶的問題,我們政府如果是用這種方式強制拆屋,或許我們所謂的民主自由需要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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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3-30 15:13: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謝謝大家看完,站在一個都市計劃學系學生的立場,我真的很不希望土地徵收、都市更新,都落得這樣難堪的汙名。這麼多為了大眾思考的事情,反而成了大眾質疑的問題再多來幾個,真的會澆熄我們對都市計畫的熱情。

----10:10新增

我覺得整件事情架在一個資訊不對等的狀態下,建商跟政府都很清楚法律,但是王家人不知道。這到底該如何起手阿?法律的宣導不足,導致大家都不了解都市更新。我們到底該站在被動的立場,還是該用主動的態度去了解法規?其實我真的不懂哪個才是真理。

但這次給我們的教訓的確就是->我們得積極地了解法規,讓我們也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這些條例「一定」有重新檢討的必要性。現況的都市更新的確落入了利益的操弄我們身為專業的規劃者,該怎麼與立法者配合,重新制定法規我想是這次的關鍵議題。

宣傳不夠,就要加以宣導法律有誤,就要修正。立法者得認清自己的問題,提出自己的改善方法才行阿...這次的傷痛一定要讓都市更新的制度往前進步才行。如果之後也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那對於這些立法者,就沒有同情的必要了

----------------

或許這篇文章也還有很多缺陷,因為我也還在這條漫長的學習之旅不斷努力但我們都應該好好問問自己,你真的了解都市更新了嗎?

在網路上看懶人包,再按個讚分享出去,就能改變,找出問題的癥結點嗎?我們都有需要改進的空間,都市是你我的,我們需要一起努力,一起關心這個城市,才能讓他變得更好。

期許我們能更好,加油!附上判決文連結給大家參考:

http://pnn.pts.org.tw/main/wp-co ... %B1%BA%E6%9B%B8.pdf

-----------------03/30更新
我想在文末附上幾個我覺得寫得很好的觀點:
http://blog.yam.com/kueihsienl/article/4851862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5948.shtml

希望大家都能看一下,因為我們要從中學到的還有很多我是一個還不夠專業、也不夠成熟的學生對於大家的批評我都抱著非常虛心的態度接受。

對於王家事件,我得說我第一時間對整件事情是感到很憤怒的。
我甚至對於我的所學感到疑惑->難道我未來就是要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嗎?
身為一個正在邁向專業者的學生,沒有比任何事情比直接將你的目標,你的專業貶得一文不值來得傷心了

我從沒忘記我們都市計畫是要為人民服務,為了人們而規劃
或許我現在還被蒙蔽在課本與學術限制中的象牙塔中
但我還是希望我能從這件事情中,學到更多讓我都能對未來(不管是現實的殘酷、還是該如何進步)都能更加瞭解

也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帶出更多比我專業的討論
以一個不成熟的文章,竟然能做到這麼多事情,真的讓我覺得一切都很值得
謝謝大家的意見,我真的很開心能在短時間學到這麼多東西:)


原始文章:關於王家都更案…

■ 新聞專輯/文林苑都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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