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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租屋處屋主要賣掉,一直再找地方,最近遇見好心人願意提供場地 因該處房舍很舊,要整修好,太費事了,又不合適, 便想用以前活動工務所方式,蓋間活動住所(日後可吊掛移轉至它處) 因場地等因素,目前決定蓋一 ... Dantes 發表於 2013-4-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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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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