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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petals2008
1.若發生碰撞地點無車道線,可能會被認為:『雙方行駛未保持安全間距』,雙方互負二分之一責任。但依您描述似乎是他於右彎道路未注意右後側車輛,協調時可據理力爭。
2.因為有可能雙方互有責任,建議先確認自己有無保第三責任險,若有請向保險公司填理賠申請書,你的保險公司會協助確認車禍責任,並且將來(和解確認時)在你的責任比例賠償對方損失。
3.若雙方對於責任協調不成、看法迥異,可於事故30天後(不很確定是30天還是14天?)向警方申請:肇事責任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警方會對此事故做肇事責任初判。
4.在雙方責任尚未釐清前若您要先修車,請先保留相關資料以備將來求償(警方登記聯單、車輛受損照片、估價單、發票、租車單據等) ,不過要有先自己負責修車費的打算。
5.因為是老車了且沒保車體險,若回原廠修金額會較貴,又不一定對方會賠(可能賠部分),找一個可信賴的一般廠金額會便宜一些。
6.若要訴訟求償,法院對於零件金額會依據『行政院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計算折舊,自用車每年折千分之369,超過5年的車零件金額法院只會判給10分之1價格,另外工資跟烤漆不算折舊。
7.同一年份同一款式的車輛在價值的認定上,發生過事故修好後其價值不如沒發生過事故的車子;此謂,車輛價值因事故而有貶損。此一貶損金額亦是您依法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只是貶損金額不太容易認定(若為訴訟中案件可請法院送汽修公會鑑定,但需付鑑定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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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聽松風,陶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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