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chou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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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新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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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0 18:52:29 |顯示全部樓層
請哪一位大大可以幫忙解釋這難懂的法律條文,咬文嚼字,所謂負負得正,實在弄不清楚,小弟買了一塊4分多的農地,屬於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按以下最新修訂的條文所述,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合法申請興建一般農舍,有哪位先進可幫小弟解惑,感恩!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

一、非都市土地工業區或河川區。

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

三、非都市土地森林區養殖用地。

四、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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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3-8-31 18:21:29 |顯示全部樓層
阿俊 發表於 2013-8-30 21:45
可以申請啦  別怕
他只有限制集村農舍不能蓋在特定農業區內而已...
新法影響最大只有

感謝大大的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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