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hoho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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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新法~~隨便聊聊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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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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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3-9-12 13:29: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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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想當東勢山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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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3-9-12 14:48: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axxxxa 於 2013-9-12 15:17 編輯


阿俊大,連結開出來怎麼都是方格子?請問其他home友有沒有這情形?

==========補充===========
抱歉,是我自己烏龍一場,因為用慣了Google Chrome當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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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3-9-12 15:09:4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axxxxa 發表於 2013-9-12 14:48
阿俊大,連結開出來怎麼都是方格子?請問其他home友有沒有這情形?

下載完再看就ok了

我看完的結論是,我想知道的部份都沒有具體說明

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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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3-9-12 15:17: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hohohuang 發表於 2013-9-12 15:09
下載完再看就ok了

我看完的結論是,我想知道的部份都沒有具體說明

建築法
第九條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新建。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份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
四、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或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
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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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3-9-12 23:11: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hohohuang 發表於 2013-9-12 15:17
建築法
第九條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 ...

他是用"分期興建"

看你要什麼答案  我去翻翻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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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3-9-13 10:18: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3-9-12 23:11
他是用"分期興建"

看你要什麼答案  我去翻翻


雖然不急(反正五年內也不能轉手)

但我在想是要等別人問內政部
還是自己問

阿俊兄知道請麼函請內政部解釋嗎?
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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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3-9-13 10:21: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hohohuang 發表於 2013-9-13 10:18
雖然不急(反正五年內也不能轉手)

但我在想是要等別人問內政部

你的農舍五年內不能轉手?
你是新農?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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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3-9-13 10:25: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3-9-13 10:21
你的農舍五年內不能轉手?
你是新農?

是呀~~~~~~~~~~~~~~補字
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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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3-9-13 10:33: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hohohuang 於 2013-9-13 10:34 編輯
hohohuang 發表於 2013-9-13 10:25
是呀~~~~~~~~~~~~~~補字


還是有空幫我問問三星或五結鄉公所的做法
對於分期興建,原建物為舊農舍,增建時農業用地面積的算法
是按照既有使用執照的數字加上新增加的面積,還是全部以新法重新計算

另外記得上次你好像有說
水田要開挖種蓮花好像要加入什麼團體?
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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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3-9-13 13:11: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hohohuang 發表於 2013-9-13 10:33
還是有空幫我問問三星或五結鄉公所的做法
對於分期興建,原建物為舊農舍,增建時農業用地面積的算法
...

好吧

產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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