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kaco.lekal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請問"分管之農地"面積達2.6分,可否蓋合法農舍 [複製鏈接]

Rank: 4

21#
發表於 2014-4-14 21:11: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種瓜得蟲 發表於 2014-4-3 11:50
假設土地共有人是我和老婆
如果我出具同意書,可以只用老婆的名字去申請農舍嗎?
因為我還有工作也有勞保 ...

"因為我還有工作也有勞保,沒辦法符合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申請人必須為農民的規定"
今天問苗栗縣政府農務科承辨人員(相信其他縣市也應如此),
申請人必須為農民的規定並不會因為申請人有勞保而不能申請,
只要按照他的規定申請即可,
規定有哪些呢?看申請書應該就可以知道了.
以下網址供大家參考:
http://www.miaoli.gov.tw/agriculture/normalIndex.php

紅色箭頭所指的三個word (W檔)就是申請書了.
1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請問"分管之農地"面積達2.6分,可否蓋合法農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5-8 09:06 , Processed in 0.040466 second(s), 9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