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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問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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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9 14:30:46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4-5-9 14:32 編輯

1.房+地  2年內,都市計畫內、外都有。
   地      都市計畫內的得核發建照土地才有。   
2.但是農舍+農地,可以用特貨條例5條4款排除。

參考:
https://www1.hcct.gov.tw/Hcct/we ... p?c0=79&p0=2184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2條
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項目如下:
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
    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五條規定者,不包括之。
    ...................
第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
四、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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