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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無巢氏 於 2015-5-29 11:31 編輯
sching 發表於 2015-5-26 16:37
可樂大難道不知台灣最有名的一個搶案就是一個七十幾歲的老人家獨自幹出來的嗎?!老人不要妄自菲薄啊....; ...
李師科
1980年1月,男子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李勝源。然後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 [2]。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著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1萬餘元後逃逸。23天後,一名酷似李師科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檢舉,並遭到調查小組刑求,被迫承認犯案。5月7日王迎先於帶領警方尋找犯案工具及贓款之過程中,趁機跳橋墜入新店溪中自殺(一說為警方加工自殺)明志。不久後真搶匪李師科被逮捕。李師科於1982年5月21日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因王迎先事件發生之故,立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第27條修正案,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
1982年4月14日下午3時20分,李師科持著先前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蒙面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大喊「錢是國家的,命是你們自己的,我祇要一千萬元,你們不要過來」,槍傷一名銀行副理林延湖,然後跳上櫃檯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1萬餘元後逃逸。
本案為台灣治安史上首件「殺警奪槍,再搶銀行」案。經媒體大肆報導後,此案頓時成為民眾熱門話題,推測犯罪者動機及經過成為不少庶民之樂事。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下令限期破案,但反而埋下後冤案的導火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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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土地上 我就是想蓋木屋
我是否太執著了 無巢氏想要築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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