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4-8-1
- 最後登錄
- 2021-1-19
- 在線時間
- 1429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98562
- 帖子
- 2892
- 精華
- 0
- UID
- 110478
|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4-12-9 13:38 編輯
> 但法官最後判定,登記時有證人在場,而且畫圈就代表簽名,吳姓女子是合法媳婦。
古代就是畫圈, 小弟提供一張家族清光緒24年地契的簽名為證.
代書人只是寫一個「善」字再畫圈, 還不是他的名字呢!
至於其他人, 曾氏, 來光, 泉光, 都是代書寫的, 他們都是隨便畫個歪七扭八的圈就算數:
(古代單名比較多, 通常會在單名之後加上一個「光」「官」等字湊成雙名)
知見人就是見證人, 作中人就是仲介, 立典契人是當事人, 也是出典人,
代書人就是代書.
|
-
2
查看全部評分
-
|
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