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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農舍 下半年要上網公告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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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9 11:07: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ICKYSMAIL 發表於 2015-4-18 22:35
違法農舍,感覺上好像是要查緝農地上的違法"住宅用農舍",其實應該說是"未依規定使用農地"吧!

如果是要公 ...

最最最嚴重的還是鐵皮屋工廠
想當年 x清當北縣縣長時發下狠話要拆掉二省道的農地違章
結果八年任內 愈拆愈多
公告的意思應該只是告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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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15-4-18 22:35:3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違法農舍,感覺上好像是要查緝農地上的違法"住宅用農舍",其實應該說是"未依規定使用農地"吧!

如果是要公告"未依規定使用農地",那範圍可大了,很多修車場、工廠、餐廳、傢俱店........都是蓋在農地上哩~不是只有"住宅用農舍"中彈

這可不是開玩笑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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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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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8 21:40:3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快選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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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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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8 21:38: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mydvd589 發表於 2015-4-18 21:28
我覺得這個政府真的生病了
政府要幫人民解決問題 結果現在剛好相反 都是在製造問題 製造恐慌
沒有遠大的 ...

搞這都是選票考量...並不是要真正解決農地問題(這才是大問題)

搞這可以獲得80%都市選民支持...會有影響的算少數
所以藍綠都會有點程度的玩一下...站反對的肯定被戴帽子機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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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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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5-4-18 21:28: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覺得這個政府真的生病了
政府要幫人民解決問題 結果現在剛好相反 都是在製造問題 製造恐慌
沒有遠大的規劃 純粹意氣性的用一些技術性問題來限制一般小民的權益 卻又管不了財團更大的違規
我本身實在沒有農舍的需求與困擾 但是也真的有點看不下去了
唉 這些官員真是 ...... 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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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8 19:28: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笨羊 發表於 2015-4-18 14:02
農委會的聲明:

] 違規農舍最重可撤除執照,回復農地

違規農舍最重可撤除執照,回復農地

目前農地上沒執照的建物(農舍.工廠多如牛毛.)
我老家40年前鋼筋水泥房.沒建照.也蓋在農地上.前院也大片水泥.+水泥路+水泥田埂
現在我可慘了..........萬一法條通過.不就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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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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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8 17:06: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阿俊 於 2015-4-18 17:09 編輯
pineman 發表於 2015-4-18 15:05
  針對此段幫宜蘭縣府及該承辦人員平反一下。如果那塊地由合乎標準的農民身份者去申請卻因為農地 ...


哈哈哈..是沒錯
但是事實上也是縣府的錯  因為標售的地事後排水溝有迴歸水的問題  導致還是不能蓋農舍
而迴歸水為什麼會有?
是因為重劃單位不想作那麼多條水溝 才導到上游的排水  流到下游土地的給水溝去
但是公共設施是農民出地出錢重提供的  結果重劃單位為了多擠出一些面積來標售  所以少建了排水溝
又加上水利單位又開始機車  
還是無法蓋農舍  除非法令修改
這個才是實情..
今天政府代表是賣方(所有權人是宜蘭縣政府)  就要有責任去告知他們風險存在...但是事後卻不承認他們的錯誤  這已經失去他們的公信力了..
更何況標售單位  重劃單位  發佈法令單位都是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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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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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8 15:05: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5-4-18 13:37
問題是  政府明知一些人輕人想務農..
但是他仍持續高價釋出公有農地..寧賣掉也不租給年輕人(地方政府)
...

像前陣子員山鄉標售一堆農地  一堆人打去問說"將來可不可以蓋農舍"  承辦人員一口說"可以"
結果底價每坪1萬出頭  得標價快2萬一坪..

更詭異的是  所有的法令  及不利農舍的消息  全在標售後公佈
所以大家稱宜蘭縣府是全台最大的詐騙集團也不為過


  針對此段幫宜蘭縣府及該承辦人員平反一下。如果那塊地由合乎標準的農民身份者去申請卻因為農地有被套繪管制等等非農民身份因素而不能蓋,這才能稱為詐騙。

  這就好像一個醜男去問正妹說:「妳會嫁嗎?」正妹說:「會」,結果醜男提親娶不到,不能怪正妹詐騙,正妹只說會嫁,又沒說一定嫁醜男。只要帥哥一開口,當天就公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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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8 15:02: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首先:在限制起造條件的「農民資格」?

農發條例第18條上說:「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蔽率、容積率、最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度、許可條件、申請程序、興建方式、許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地方政府沒有權利去解釋或訂定何謂「農民」?
好玩的是要「內政部」會同中央單位定之,所以應該要內政部頒定吧(所以農委會您出來訂規則對嗎)?目前「內政部」好像沒有詳細法條說明何謂農民資格,讓人民無所適從,這個攸關人民財產權的問題,政府無法保證人民的權利。

再來,違規的處理方式
取消農民資格,然後建照使照會失效?建物會變違章建築?這點我覺得抱持懷疑態度。

一般對於建物違規使用的處罰方式很多,包括罰鍰、限期改善、拆除非法增建部分、斷水斷電......方式很多。但是從未聽說有任何一個法律可以因為違規使用去消滅原先合法取的建物(財產)。是否違背憲法精神?
你合法取得的財產,不會因為你後來違規使用或是犯了滔天大罪,這筆財產就變非法......。


農舍的問題吵不完,這種關係到人民財產的問題,應該從法律方面去修訂,經由立法院討論才能全面保證人民的權利,不應該隨便用個行政辦法就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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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8 14:02: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barner 發表於 2015-4-18 13:40
您所說的內容 就是政府所要實施的內容

新聞原稿 在這 "「婉君」來幫忙,下半年起違規農舍擬公佈上網" ...

農委會的聲明:

] 違規農舍最重可撤除執照,回復農地

] 農委會擬修改農舍相關辦法,
] 要求農舍起造人須具備農保或健保第三類資格,或實質審查才能興建,落實農舍農用,
] 不過農委會表示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因為只要沒有農舍農用,隨時都可開罰。

原來農舍跟一般建物是不同的, 可以要你恢復農地原狀.
而且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 這真是絕命撒手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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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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