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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5 10:15
命令草案五月份公佈’現在已在立法院之中待審,您說的會同訂定是在之前已完成,或是審查完成在訂定細節 ...
相信您除了站上轉貼上下游報導的之外,一定另有消息來源,所以才會那麼確信...
行政命令之發佈是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範執行,目前說要修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就是按這個步驟進行的,經過預告、聽證的程序後,主管機關依所蒐集到的正反面意見權衡後定稿,因為是跨部會再送行政院核定後就可以在行政院公報中發佈並送立法院備查。
立法院收到備查案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審視是否有行政命令淩駕法律或是與法律不合或是部份條文應以法律另定之時,由15位以上的立委連署送委員會審查。這時基本上行政命令已經都發佈了,只差看有沒有訂日出條款而已(什麼時候開始生效)。經立法院院會決議的那個叫法律案,是要由總統公告後實施的...所以法律案是由立法院審議通過後並經總統公告後生效。當然立法院是有權另外訂出一個法律案出來或是修改農業發展條例的,只是立法曠日持久,等法案三讀後太陽早就下山了...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油電雙漲時,不是全國除了某位之外一片嘩然嗎?那立委每個上台猛K經濟部與院的結果如何?還不是照漲...
搞錯了程序,一步錯可能會滿盤輸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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