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wurin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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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地全球最貴 是真的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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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4 20:08:13 |顯示全部樓層
2home 發表於 2015-5-24 19:10
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立場不同,也要互相尊重,大家還是朋友啊! 不要都還未修法,第一個受害的就是大家的友誼啊 ...

太棒了....如果不健忘的話,在上一波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期間,本站也是口水到處噴,爭議所謂農民的定義,那樣符合農舍的起造申請人資格,最後等底牌一掀,大家就各自歸隊回家睡覺去...沒想到平息了兩年等選舉又要到了,這個議題又出來了,好笑的是當年著力頗深的蔡綠委,好像事後選啥都不是很順咧...

102年修改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修法前要先行公告草案,接受各界所提的意見後再審琢研議,連八字的第一撇都還沒有就已佔了每天發文量的一半以上,那等草案公告後又會是什麼樣的景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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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5-5-24 21:49:15 |顯示全部樓層
wurinrin 發表於 2015-5-24 20:24
胡老師的意思是說,這只是選舉議題嗎?選完就沒事了?
大家很緊張,因為農委會說六月就要實施了?
蔡綠委 ...

這個很有趣,農委會主委是說最快在六月底完成修法,但這個法是內政部營建署與農委會水保局共同修訂的,所以不是只有農委會說了就算數,然後在農委會草案預告以及內政部營建署法規公告亦沒有預告要修正部份條文,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故事是從立法院的農地農用公聽會衍生出來要求農委會兩個月內修法的吧...但是這個公聽會的決議對於行政機關有沒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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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5-5-24 22:13:03 |顯示全部樓層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4 21:26
就我的認知,這次的行政命令如果此次立法院會如果沒有審查完成,這個行政命令就生效了。所以農委會主委會 ...

參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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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5-5-24 23:01:37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mhu 於 2015-5-24 23:29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4 22:23
我查行政命令施行方式,的確是只要送到立法院,一定期間內立法院沒有審查完成,就算是行政命令生效。


您說的應該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章 行政命令之審查吧!它的條文
第60條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
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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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5-5-24 23:36:13 |顯示全部樓層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4 23:23
請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
您舖的是第一段
後面那一段就是

那是要第60條成立時才會有第61條的情況,並不是全部都會送進委員會審查的...

而行政命令會訂到去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尤其是由兩個部會的行政命令要由上級機關同意才能發佈,換句話說就是行政院會同意後公告實施的行政命令被立法院送進委員會審查,看誰要下台負責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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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5-5-25 03:13:03 |顯示全部樓層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5 00:36
目前此命令已送入立法院會交付審查
只要立法院不作為或未審查完成
即算是通過

請教【行政命令已送入立法院會】這訊息是從何而來的呢?

依行政程序法
第154條  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載明下列事項︰
一、訂定機關之名稱,其依法應由數機關會同訂定者,各該機關名稱。
二、訂定之依據。
三、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
四、任何人得於所定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之意旨。
行政機關除為前項之公告外,並得以適當之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
第155條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既然沒有預告也沒有開聽證,這樣的法規命令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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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5-5-25 09:49:43 |顯示全部樓層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5 07:42
其發佈新聞搞內容_預計六月將修法併公告施行
請查本網土地法規之中__遏止農舍炒作農委會大動作,, ...

首先那是上下游記者之採訪報導,文中也說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直言:「這是很強的手段,可預見反彈會非常大,但一定要做下去。」由於新草案屬於行政命令,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農委會預計5月底預告, 6月底公告施行。


在本網中可以查看到一些脈絡,最早是宜蘭縣農業局三月說要限縮農舍起造人資格(但沒有法源),所以一路燒到中央,四月時農委會主委發表看法。

重點是依農發條例第18條第五項
前四項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蔽率、容積率、最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度、許可條件、申請程序、興建方式、許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還是由內政部主管會同農委會訂定的,而內政部到目前為止連屁都還沒吭一聲(草案內容是啥都不知道),這樣子對心臟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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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1:27:08 |顯示全部樓層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5 10:15
命令草案五月份公佈’現在已在立法院之中待審,您說的會同訂定是在之前已完成,或是審查完成在訂定細節 ...

相信您除了站上轉貼上下游報導的之外,一定另有消息來源,所以才會那麼確信...

行政命令之發佈是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範執行,目前說要修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就是按這個步驟進行的,經過預告、聽證的程序後,主管機關依所蒐集到的正反面意見權衡後定稿,因為是跨部會再送行政院核定後就可以在行政院公報中發佈並送立法院備查。

立法院收到備查案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審視是否有行政命令淩駕法律或是與法律不合或是部份條文應以法律另定之時,由15位以上的立委連署送委員會審查。這時基本上行政命令已經都發佈了,只差看有沒有訂日出條款而已(什麼時候開始生效)。經立法院院會決議的那個叫法律案,是要由總統公告後實施的...所以法律案是由立法院審議通過後並經總統公告後生效。當然立法院是有權另外訂出一個法律案出來或是修改農業發展條例的,只是立法曠日持久,等法案三讀後太陽早就下山了...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油電雙漲時,不是全國除了某位之外一片嘩然嗎?那立委每個上台猛K經濟部與院的結果如何?還不是照漲...

搞錯了程序,一步錯可能會滿盤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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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20:55:44 |顯示全部樓層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5 20:14
下午跟陳明文立委助理電話裡聊了一陣子,他說他們盯得很緊,的確這行政命令還沒送進立法院,站在立院立場 ...

沒關係,高興就好...

個人觀點...在這個過程好多都是算計,其實花個兩千元談話費找個律師問一下就知道攻防該怎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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