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a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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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修法後對於「農民」身份的認定不算嚴苛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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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08:29:15 |顯示全部樓層
新法主要的目的在於
1.農地農用
2.農地+農舍其起造人和買賣需要農民身份

所以它並未規範無建物農地買賣的身份,
因此只要没有建物就算沒有農地農用政令卻管不到,
這又違反有蓋農舍,而無農地農用屬非法的立法本意

一個法令漏洞百出,立法本意不明,執法困難
有此法不如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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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5-7-19 12:59:50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嚴重
有為的農業政策應該輔導農民改良技術增加單位面積的收益
如果一分地每年能收成30∼50萬
還有誰捨得在農地蓋農舍
那個不是農地農用到淋漓盡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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