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4-8-4
- 最後登錄
- 2023-12-27
- 在線時間
- 911 小時
- 閱讀權限
- 70
- 積分
- 4757
- 帖子
- 243
- 精華
- 0
- UID
- 110515
|
本帖最後由 yoyodiy 於 2015-8-30 21:05 編輯
我去年也申請舊有既成建物農地改建地
我是先去地政事務所地用科問需要什麼資料
結果很簡單
地上建物門牌:
一、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前已為合法房屋之證明文件
1.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
2.戶口遷入證明
3.完納稅捐證明或稅籍證明
4.繳納自來水、電費證明(或接水、接電證明)
二、其他
1.身分證明文件
2.門牌編釘證明
3.其他:
附註:1.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
2.本申請書所列附繳證件僅適用於申請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案。
一和二 其中一的部分 4取1 二的部分1,2都需要 因為我老家是54年建造有稅籍編號 於是就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口遷入和門牌編定證明
再填寫 "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申請書 " 送交地用科申請
申請完OK就是安排初勘 來現場拍照 用布尺量建物面積 接下來通過後就會安排測量及建地位置重劃
以上是地政事務所的工作 完成後會請你去確認位置是否正確 確認後就送當地縣市政府核准
不過我的建地地政事務所從104年1月9號完成 到現在還沒核准
還在等待中~~~ |
-
9
查看全部評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