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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需從河道國有地到公路可以申請袋地通行權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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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0-7 22:16: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chen168 於 2015-10-8 06:59 編輯

在地籍圖上都會看到水溝河道沒有地號之土地,這種地屬於國有財產局所有!

那如果自己的田地3面被這種地圍繞,剩下1面是靠林業用地,
只有經10米寬河道(2邊皆有河堤)搭橋至對岸在經30公尺至15米鄉道;

這樣路線只有經過同一塊沒有地號的地,其他路線都最少經過2塊林業用地2塊農牧用地,
如果向國有財產局申請袋地通行權可行嗎?

另外這路線從河道對岸至15米鄉道間約30公尺長的範圍內有被佔用,
有種水稻及舖設大面積水泥停車位(目前已未使用)。
生態農場,長路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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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5-10-8 17:01: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沒有人辦過或知道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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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5-10-8 17:30: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你的案子應該是申請使用農田水利建造物

相關法條是這樣
第六章 受理申請使用農田水利建造物之處理
三十二、        水利會受理申請使用農田水利建造物,其適用範圍如下:
(一)架設橋涵
(二)建築通路跨越
(三)埋設設施
(四)架空纜線
(五)搭配、排水等項
前項各款之工程設計種類型式應申請水利會同意,如委託水利會辦理時,水利會得收取委託設計費及監造費。

你要先查詢你要通過的 河渠是由誰管理的 .如果是水利會管轄就向當地水利會申請.如果是區域排水則向縣政府申請.
萬一是中央管的河川那就要向當區水資局申請.
最容易辦理的是農田水利會管轄的 .
以上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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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7-2-16 08:00: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後續追蹤,可以申請袋地通行權,只要你找要通行地的主管機關;

我的例子未登錄地是國財局管的,是可以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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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7-2-16 14:40: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距道路20公尺內3米寬,超過要6米寬

重點在申請使用面積,60年權利的計算費用

有申請的話可以提供計算的費用嗎?我的3米x38公尺要50萬↑
Google 南庄黑麻糬 原創 唯一  三灣7-11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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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7-2-16 19:29: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chen168 於 2017-2-16 19:47 編輯
SUNRIDE 發表於 2017-2-16 14:40
距道路20公尺內3米寬,超過要6米寬

重點在申請使用面積,60年權利的計算費用


我申請的路長超過40米在新竹分署申請的

你那距道路20公尺內3米寬,超過要6米寬是建築法規中道路設計總則的資料嗎?

寬度問題我問過,我這申辦人員說單純通行權就是3米,蓋農舍要申請指定建築線就是5米;

那個道路設計總則他們是不理的;要更寬得提證明並行文說明,不一定會過的。


至與國產局袋地通行權租金計算方式,有改過嗎?

不是使用面積的公告地價的5%一次收50年租金!

剛剛查了沒改啊
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公布修正日期:103-03-03
第 8 點
通行償金依下列規定計收:
(一)僅提供通行者:按同意通行當期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一次計收五十年,得准分期繳納,期限屆滿後不再收取償金。
(二)提供指定袋地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者:按同意通行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之百分之三十,加計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六十年之總金額,一次計收,不得分期繳納,期限屆滿後不再收取償金。
(三)通行期間,通行權人要求變更通行位置時,應重新依規定申請並計收償金。
(四)同一範圍之國有土地,經分別受理申請通行者,應逐案計收償金。
生態農場,長路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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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7-2-16 21:20: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lbw085 於 2017-2-16 21:22 編輯

如果你地是分割出來的,你只能請求分割相關地提供通行,不能指定國財局的地,另外國財局水利地水利溝是公用地不得承租,地方自治條例若未要求須指定建築線,應該3米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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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7-2-16 21:50: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的是要求需指定建築線

也就是上列第8點(二)但3米不足又要50↑故放棄
Google 南庄黑麻糬 原創 唯一  三灣7-11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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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21-7-20 14:24: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道路」認定係以「政府施設或養護且供公眾通行,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並採認「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請問各位有符合這個要求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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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21-7-26 16:35: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去公所查是否即成道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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