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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omp 於 2016-5-30 11:45 編輯
查一下樓主(上次發表時間2016-5-28 21:00),發表後就沒再上來。
其中有些待確認情況大家也只能用猜的,
不過這樣也好,能衝撞出一些可能問題,提供大家參考。
我也湊個熱鬧,來猜猜看,樓主的狀況會不會是.....
狀況1
路是全體共有,樓主等已有道路所有權持份(原文...所以買路時就有了....),所以現在當然仍可通行。
只是入口的地主賣地時為免繳稅金三十萬,所以未經其他道路持分所有人同意,逕自將道路刨除。
現農用證明文件已下來,所以包括樓主在內等其他人要求入口的地主或原闢道路的開發商里長盡快恢復原狀,把路重新鋪好。
而兩人互相推託責任,希望其他住戶一同分擔費用。?
所以樓主的問題會不會只是單純的(重新鋪路的錢應該誰出?)
如果是這樣,或許樓主在內等其他人真的需要一同分擔費用吧?
如果能證明入口的地主剷除的路面鋪設歸屬大家的共同所有,或許可以訴訟要求入口的地主恢復原狀?
當然這已種下了一個麻煩,以後有人要申請農用證明文件時,都要再來剷除路面,所以重新鋪設時是否可以舖個合乎法令規定的東西?
如捐給政府後不影響以後個人申請農舍等,或許可考慮上面有會員提議的,將道路捐給政府(這點怎麼做找里長就對了)
狀況2
如13樓族長所猜:十戶只是分割成十塊地,第1戶,,,,第9戶各出ㄧ點地來當道路....就更麻煩了,尤其最裡面的第10戶,必須經過前9戶的地....
如果是這情形,則入口的地主只是將他土地上的原舖路面剷除,至於要不要舖回去,其他住戶是無法過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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