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all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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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警員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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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8-5-5 21:30:29 |顯示全部樓層

Re: 可向警員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嗎?

post by ""all600""
請問該警員未盡調查之職(法院一查就知) 並且不聽當事人的說明,隨便誤人於罪,當事人是否可向之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

不行
該員警並沒有羅致罪名
他只是請你協助調查釐清案情
關於不聽當事人說明只能說本國警員素質不佳˙智商不高˙書唸不多˙耳朵耳屎滿出來
無法立即評斷與辨別台端所陳訴之事實真偽與差異性
而精神之損失非端賴當事人之陳訴而視之˙需取客觀之條件與大部分人有類似情況之採樣反應為標準
物質之損失若因上述所直接且明顯而引起者˙當得要求賠償˙惟取證與舉證相當困難
(以上只是我的感想)
開荒南野際˙守拙歸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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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8-5-5 22:10:22 |顯示全部樓層

Re: 可向警員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嗎?

post by ""all600""
該員警已經以妨害風化之罪名向法院提起告訴,這不是羅致罪名了嗎?
還好法院檢察官明察秋毫, 並未傳訊開庭即查出事實,而以不起訴處分,並通知之.

警員是不能起訴您的
他只是將他調查的結果移送給地方檢調機關審理

就好像
我去警局告你公然污辱我
警局只能請你去說明並完成筆錄
不是說我去告你他就能起訴你的
開荒南野際˙守拙歸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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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8-5-5 22:25:26 |顯示全部樓層

Re: 可向警員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嗎?

post by ""山林雅境""
可以這些"傳訊通知"及"以妨害風化之罪名向法院提起告訴"這些通知書,再佐以傳訊時間等等讓你實際耗損時間.以及你為了準備上法院的律師費及自己在家的耗損時間等等.以工資折算損失.
再來您因此事而鬧的家庭糾紛,以此來計算精神名譽損失.
所有的訴狀務必連貫有根據有條理,總之別放過他. 告死他.讓他來求你.他來就給他錄影起來 .
如果不常上法院,我們頭份有位狀師,幾千塊就可以告死他了.

這只是我的感想(別罵我)
若是為了賭一口氣˙順便伸張正義˙您是可以這樣做的
但若只是為了要拿回您物質上的損失
我建議還是算了

因為到了最後您勝負未定
若輸˙一切後果自負˙不爽上二審再打
若贏˙您認為可以拿到多少?三千?五千?還是一萬?
賠償金額不是您說了算˙登報道歉也不是您要他就會登(法院會考慮您的社會地位跟是否為公眾人物有關)

到頭來呢?
法院判你贏˙要對方賠償你三千圓定讞˙全案無爭議性且恐浪費社會資源˙本案不得上訴
你覺得贏了嗎?
當然˙委屈已經造成了˙而且換成我也會不爽˙我也會想告死他
但是˙這個事件(官司)的過程中所花費的(無論是社會還是您自己)˙我認為是遠超過您應得的
開荒南野際˙守拙歸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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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8-5-6 00:15:14 |顯示全部樓層
我其實是很厭惡警察的
厭惡到不願正眼視之
若版上有警察或是其眷屬者.....
很抱歉˙˙˙˙我還是厭惡你

其實
我回這文的目的˙只是想強調「結果論」
最後能得到的結果為何?這是其一
其二是會不會雙方對一些名詞上的誤解?或解釋不清?
「嫌犯」有貶抑之意嗎?
「到案」是指當事人有明確之犯行需送法院審理嗎?
「投案」跟「自首」的差別?
不要搞到最後只是言語上的誤會˙大家烏龍一場(或是被對方有意的將關鍵點引到這上面)

離開時他還假好心的(我認為是恐嚇)說送法院時如果不承認最重會判??刑,承認的話判刑較輕等等是他說的還是你聽到的?又˙誰可以證明他說了這些?
就算他說了˙您也不能說他此舉有恐嚇之意的
就算當時他是說「最好承認˙將來移送後˙才會判刑較輕」且有在錄音的情況下˙我都不認為您控告他是會有勝算的

(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
開荒南野際˙守拙歸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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