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all60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可向警員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嗎?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08-5-5 15:08:02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去年11月左右接到一位警員電話問我有沒有在pchome申請一個帳號abcdefg?
本以為詐欺電話不想理他,後來他明確的表明是警察無誤,我才回答他說有,並且問他有甚麼事?
他說我在該帳號的網路相簿貼不雅的照片要我到警察局一趟,我很確定的跟他說沒有,而且該相簿也幾年沒有用了.他還是以公權力要我去,當然我沒去.
今年2月突然有管區警員送來一公文以妨害風化罪嫌要我到案應詢,這下子引起了一場家庭風波.心情之壞可想而知!
應詢當天他拿出資料給我看確實有不雅照片,但是帳號是AbcDefg,我指出雖然字母相同可是大小寫不同,不是我的帳號,我也沒有貼該照片.不管我如何說明他都不理會,硬是說是我貼的,並要我入偵詢室,打開錄音錄影裝置,像審查罪犯一樣,依照他準備的範本一問一答,您想一個老百姓遇此狀況內心的害怕實在無法形容,就這樣在裡面煎熬了一個多小時. (在問答時我不忘強調帳號是AbcDefg,雖然字母相同可是大小寫不同,不是我的帳號)
離開時他還假好心的(我認為是恐嚇)說送法院時如果不承認最重會判??刑,承認的話判刑較輕等等……
一路提心掉膽的回到家,然後又和老婆大大小小的吵了2個多月,也打了無數次電話問親朋好友,面子都快掛不住了,不問又不行,最後雖然有比較放心的答覆,但是這段日子身心飽受煎熬,實在有苦無處訴!
當接到法院來的公文時神經繃緊的像石頭一樣,打開公文封一看內容>>該AbcDefg是暱稱而abcdefg是帳號,顯然不是當事人所貼>>無罪,整個心情才放鬆下來,可是整個人已經實質的受到了傷害!
請問該警員未盡調查之職(法院一查就知) 並且不聽當事人的說明,隨便誤人於罪,當事人是否可向之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2#
發表於 2008-5-5 21:42:59 |顯示全部樓層

Re: 可向警員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嗎?

post by ""明明""
[quote]post by ""all600""
請問該警員未盡調查之職(法院一查就知) 並且不聽當事人的說明,隨便誤人於罪,當事人是否可向之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

不行
該員警並沒有羅致罪名
他只是請你協助調查釐清案情
關於不聽當事人說明只能說本國警員素質不佳˙智商不高˙書唸不多˙耳朵耳屎滿出來
無法立即評斷與辨別台端所陳訴之事實真偽與差異性
而精神之損失非端賴當事人之陳訴而視之˙需取客觀之條件與大部分人有類似情況之採樣反應為標準
物質之損失若因上述所直接且明顯而引起者˙當得要求賠償˙惟取證與舉證相當困難
(以上只是我的感想)[/quote]

該員警已經以妨害風化之罪名向法院提起告訴,這不是羅致罪名了嗎?
還好法院檢察官明察秋毫, 並未傳訊開庭即查出事實,而以不起訴處分,並通知之.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3#
發表於 2008-5-6 09:18:51 |顯示全部樓層
post by ""2home""
警員素質不一,不能以偏蓋全,我碰到的大部份都是非常客氣樂於幫忙,其實自從有網路,我覺得警察會很累,網路詐騙,網路毀謗,防害風化,都要找他,工作量及專業性變很大,有些警員對網路也不熟,而且網路真真假假,混淆不清,網路的帳號密碼太簡單,一下子就被猜中,被有心人利用,當了冤大頭,一般人是沒有更專業更有權力的方式來調查,也調查不出來,所以建議碰到這種事,建議直接找專門處理電腦犯置的偵九隊,來洗清自己的清白比較好.


這位員警應該是屬於專門處理電腦犯罪的偵九隊(妨害風化組),在他手上的案件一大堆,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樣?
我的案件檢察官已經還我清白,只是這期間所受冤屈及因此引起的家庭風波 心所難平!

再來就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4 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當天該員警就是穿便服在警察局行使職權,有人敢拒絕嗎?到時給你扣上甚麼罪名你都不知道 (有偵詢時的錄影為證)

第 29 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
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
錄交付之。

   當天我就是一直表示異議(英文字母相同但是大小寫不同)還是無效!

第 29 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
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
錄交付之。

   
   當偵詢完後他將內容印出要我簽名,我也向他要一份附本,他也不肯給!

試問該員警是否有違法?



感謝前面多位網友的熱心提供意見,因為本人文辭表達能力不佳,不知道是否有網友可協助書寫投訴信函,讓這位員警受點教訓,不要再犯同樣錯誤!
誠如山林兄所說:[如果退縮了,說不定這位警員還是繼續加害其他的人,只為了他的業績升遷.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4#
發表於 2010-3-11 20:55:58 |顯示全部樓層
快兩年了,大家還拿出來熱烈討論,真感謝大家關心,
本來收到法官不起訴通知書時,是有想給這位白目警察一個教訓,
老婆卻要我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上班族也沒時間去跟他耗,只好就不了了之!!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可向警員請求賠償精神及物質損失嗎?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5-13 07:19 , Processed in 0.048754 second(s), 11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