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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案「汽燃費採隨油徵收」 獲4千多人連署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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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16 12:32:39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11-16 13:40 編輯

燃料使用費的法源是公路法第27條,錢是用在公路養護、修建費,不是能源稅,

汽油零售價已內含空污費、石油基金、貨物稅....早已隨油徵收了!
燃料使用費和這篇講的空汙、噪音、碳排放等等完全無關...

雖然少上路的車,耗油量少,也可能較少造成路面耗損,
但若車子停在公路兩旁+人行道, 沒停進停車場,
有掛牌但很少上路的車,大多是停在免停車費的道路兩旁,同樣算是佔用路權,
道路兩旁也同樣算在由公路養護、修建的道路面積。
(例:故障車/報廢車/廣告車/賣東西的車....都是很少上路但同樣佔用道路兩旁的面積。)

燃料使用費對於開上路的車叫:公路養護費
燃料使用費對於沒開上路的車:無收費停車格的道路兩側停車費


------------
公路法 第 27 條               
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
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其有關市
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
-----

另外, 燃料使用費相關的,過去也已申請過大法官解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 ... tpage.asp?expno=593
以排氣量計費(非隨油徵收)並不違憲, 牌照稅/燃料費 也不算重覆課徵,
代表隨油徵收/以排氣量計費都不違憲! 同樣可把依排氣量改為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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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5 01:40:02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1-5 02:22 編輯
2home 發表於 2017-1-4 12:38
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36777


汽燃費隨油徵收?交通部:維持隨車徵收

2017-01-04  11:38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對於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汽燃費隨油徵收」,交通部表示,現階段仍維持目前徵收方式,但會請運輸研究所就隨油徵收相關層面影響,另案辦理專案研究通盤檢視。

   
汽燃費徵收是依據公路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因此,汽燃費為車輛使用道路所衍生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本質為道路使用費;這與多數民眾認為依燃料使用量課徵以達到節能減碳及空氣污染防制目的性質有別,且目前燃料油已有附加空污費。另外,隨著如電動車等非汽柴油車輛發展,車輛用油多寡與對道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成本關聯性已非必然。


果然,交通部的回覆就像抄我的,
公路法第27條,直接把網路上扯到 空汙、噪音、碳排放 訴求打槍!
當然,官話也要修飾一下用詞....

-----
燃料使用費的法源是公路法第27條,錢是用在公路養護、修建費,不是能源稅,

汽油零售價已內含空污費、石油基金、貨物稅....早已隨油徵收了!
燃料使用費和這篇講的空汙、噪音、碳排放等等完全無關...
-----

但網路鄉民大腦袋大多無法吸收這麼文字,卻有本事網路上打字發言,

其實燃料使用費還有個簡單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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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上路的車叫:公路養護費
沒開上路的車:無收費停車格的道路兩側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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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公路養護規範:.......公路經過市區道路部分,其附設於道路之人行道、人行陸橋、人行地下道、排水溝渠、 標誌、號誌、照明、景觀設施及植栽等設施,由該市區道路主管機關 之養護管理者,從其自訂之規定辦理養護。

很多人把車子停在道路兩側/排水溝/人行道....沒被收停車費的地方,養護/修建財源同樣由公路法第27條來的...
就算一年只行駛1公里,所佔用的道路面積和每年跑100萬公里同一型車完全相同。
停私土地的車子開上路,行駛時佔用道路中間,停車時佔用道路兩側,同樣要行照+牌照+強制險。(農用車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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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5 13:29:32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1-5 14:19 編輯
eddieleu 發表於 2017-1-5 11:33
隨油徵收才符合公平正義,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如此也可以減少環境的負擔

燃料費是公路養護費,隨油徵收並不算使用者付費。
若燃料費隨油徵收,一堆柴油/汽油發電機根本沒在路上跑卻要負擔公路養護費?
可用在養護公路的怪手、堆高機.....同樣要吃柴油,也沒上路,卻也要負擔公路養護費?


路邊、人行道上、排水溝蓋上、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道、綠紅燈......全都算道路的一部份,
就算一整年加油沒幾公升,汽車停在路邊也和移動中的同型車佔用相同道路面積,
雖然汽車停路邊大多不收停車費,但同樣要花錢興建養護公路的路邊、人行道上、排水溝....

且現在汽油/柴油已含能源和環境負擔費用(空污費、土污費、石油基金)每公升約○•二一元;
難不成燃料費又再以環保之名隨油徵收,再把汽油/柴油空污費、土污費、石油基金重覆課徵x2倍以上?





應該學大陸過去直接講成公路養路費就好了!才不會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只不過,現在大陸同樣已取消養路費,也改叫做燃油附加税了!

大陸是名稱改沒幾年,還知道燃油附加税和養路費有關,
台灣叫燃料費已很久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燃料費=養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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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5 13:38:22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1-5 13:56 編輯
2home 發表於 2017-1-5 10:26

轉載出處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216493
綠委:台灣實際油價 亞洲最貴  2008年6月4日 星期三

民進黨團書記長葉宜津昨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稱台灣的油價若加計燃料費和牌照稅後是亞洲最貴,行政院聲稱是亞洲最便宜,是欺騙老百姓。 (記者叢昌瑾攝)

加計牌照稅燃料費 每公升52元以上

〔記者陳詩婷、李文儀、曾慧雯/台北報導〕民進黨團書記長葉宜津昨指出,新政府強調台灣油價亞洲最低,但若以每公升汽油可開十公里、每輛車每年跑一萬公里、一年總計加一千公升九五無鉛汽油計算,加計牌照稅、燃料費,一千八百西西至二千四百西西汽車,每公升油價高達新台幣五十二點零四元,實際上比新加坡、日本、韓國油價高。

難道新加坡、日本、韓國....在買車後每年都不用繳牌照稅、燃料費或其他稅費?

這是2008年6月,民進黨立委用來虧馬政府的吧? 
現在葉宜津照樣是立法委員喔!看會不會繼續用這招來虧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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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5 15:10:02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1-5 16:37 編輯
eddieleu 發表於 2017-1-5 14:42
公路養護費也必須是使用者付費,油加越多相對的道路使用的次數、里程越多,多繳錢也是合情合理
倒是F大所 ...


停路邊和開在路上的車輛,同一時間都佔用相同道路面積, 只差在一個是靜止在路邊,另一個在道路移動,
車一直移動往前開, 里程多是把路面耗損平均分攤到較長距離,並不會耗用較多的公路維護費,
反而因行駛的路面有許多車輛大量使用,才能有效率且節省公路維護成本。

車子一直停在路邊N年都沒移動,搞不好柏油下陷/人行道.排水溝蓋搞壞/油漬圬染....
雖然汽車停路邊損壞柏油的機率不高,但也像不會因為你這台車曾開上路,就要重舖柏油一樣.
而機車停路邊,駐車架造成路邊柏油損壞機率可就很高了! 要調漲機車燃料費(公路養護費)嗎?
大量使用才能降低成本,在商業/工業,大量批發比少量零售還便宜是天經地義! 用電用水也一樣,
但因政策要照顧散戶/住宅/弱勢,才以政策違反合理商業成本結構,不要以為這是合理的成本!


重舖柏油時的成本也一樣,
給汽車中高速行駛的中間道路要重舖,靜止車輛在路邊停車同樣要一起重舖柏油,
不會因車子停路邊沒耗油,就不用重舖路邊柏油或整修排水溝蓋(修理排水溝蓋還可能更貴)
所以,哩程數無法直接反應公路養護成本,但車輛佔用道路的面積可反應公路養護成本...


PS. 有很多法律或規定是長期演化來的結果,已合理反應成本結構,
一堆講使用者付費的人,只是不了解成本結構在哪裡而已....(像在山上賣泡麵,可能有人嫌貴)
像有些人看法律名詞,沒去注意到這名詞實際代表什麼! 例: 燃料費=公路養護費
有些人也只知道改了以後感覺不對勁,但不知哪裡不對勁,也不知為何不能亂改!

像常有人喊國道優惠里程20公里不公平也一樣,中央出錢蓋國道,而國道蓋在各縣市的土地上,
縣市政府(在地鄉民)是地主,鄉民在自己土地上的國道過路費當然要有優惠!
若你的土地有人出錢蓋馬路,花錢蓋路的人卻跟地主收過路費,這說得過去嗎? 這才是真正的成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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