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3查看 2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台中市一塊住2建地運用的問題?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1#
發表於 2017-3-14 14:17:31 |顯示全部樓層
您應該早點問的,可以省十多萬。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2#
發表於 2017-3-14 15:28:55 |顯示全部樓層
有查過週邊土地的情形嗎?

http://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NewsContent.aspx?id=1823
第九條 面積狹小之基地非經補足所缺寬度、深度,地界曲折之基地非經
        整理,均不得建築。但該基地周圍情形確實無法補足或整理,並
        合於下列情形之一,可供建築使用
不在此限:
        ..............
        二、鄰接土地已申請建築、已完成建築或已編定門牌之違章建築
              無法合併建築使用者。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3#
發表於 2017-3-15 16:04:46 |顯示全部樓層
bresden 發表於 2017-3-15 15:25
有查過,剛好位於角地,兩邊也都有門牌號碼,也是用畸零地去申請,也有符合第十條最小深度與寬度,也是不通過, ...

依台中市各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有些地方有最小面積的限制...

如果不行,那就繼續當車位出租吧。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台中市一塊住2建地運用的問題?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5-15 17:10 , Processed in 0.038476 second(s), 9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