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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發條例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過了沒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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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30 18:52:34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872f457f 於 2017-4-3 07:15 編輯

農舍係為無自用農舍之
農民為直接從事農
業生產經營所需而興建
並明定農舍興建申請人應為農民
故其興建與使用應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則農舍移轉之承受人亦應為直接從事農業
生產經營之農民

簡單說
興建農舍或是購買農舍
你必須是農民

或實際從事農業農民
才能
"興建"或"買農舍"

~~~~上述沒通過法案目前是煤體恐"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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