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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7萬農地非法工廠 農委會2招解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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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12 10:34:24 |顯示全部樓層
對於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除了補足變更地目價差外,應該再追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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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12 12:13:44 |顯示全部樓層
解決7萬多家農田裡的違法工廠,農委會祭出須付變更地目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同時去年五二○後非法工廠即報即拆兩措施,被視為未違法工廠就地合法解套,學者認為,沒有配套,讓違規的人得到好處,守法的人受到懲罰,不合符「土地正義」。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表示,若要讓工廠就地合法,等於是「事後化工業區」,也就是應該要有相當大面積以上,讓這些工廠集中、種植綠帶,有公共設施,使其土地持有、使用的成本要跟工業區一樣,讓工廠變更地目、使用成本與其他廠商相同。更應該對過去的違規使用有罰則。

彭作奎表示,零星違規的農地上工廠與農舍,因為沒有地下室,可以依法強制拆除復原後,回歸農地,可由國土計畫中設立的賠償基金補償;否則,違規的人就地合法,對守法的人並不公平。

一名農業界大老直言,變更地目,會牽涉到區域計畫農地的連貫性,讓違規工廠合法以後,未來工廠的汙染、搭排如何解決;現在連水利會都不准工廠搭排、連畜牧場都不行,難道未來這些工廠繳了錢,農委會要讓工廠廢水進入灌排、水利系統嗎?

這名大老表示,農田裡的違規工廠確實要解決,但這樣做手法實在太粗造了。現在區域變更有辦法,最少要有5公頃,且要設有綠帶,要考慮到農業的永續發展,合法化以後,配套是甚麼?若要集體做廢汙水處理,地方政府是否同意這樣的變更,不要為了解決一個問題,而製造了更多的問題。

他也說,如果違規工廠可以就地合法,那農舍可不可以?農舍、民宿要不要比照辦理,拋出這樣的解決方式,完全不顧農業生產、糧食安全與食品安全,幾乎是完全放棄整個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業發展永續,農委會根本是「劃錯重點」。

https://udn.com/news/story/11204/251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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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13 16:36:35 |顯示全部樓層
農地非法工廠想合法 多數補償金逾2000萬

全台七萬家農地非法工廠未來若要合法化,「代價」有多高?農委會昨公布變更地目價差公式,以彰化頂番婆水五金產業聚落為例,多數為五百坪左右的工廠、違規占用卅年,業者要繳約二千一百萬生態補償金。若繳不出來,就會依規定裁罰斷水斷電。

聯合報昨獨家報導農地非法工廠合法化問題,農委會提出業者須付變更地目價差給農地保護基金、去年五二○後新蓋的農地工廠即報即拆兩配套,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不少違法業者表示樂意付錢就地合法,問題是:到底要付多少變更地目價差? 農委會昨鬆口公布,將視違規廠區大小、違規時間長短,以及農地工廠所在地的公告地價不同各有差異,公式是「(工業用地單價-農業用地單價)x面積+違規年數x卅萬元」。 違規一年要多加卅萬元,卅萬這個數據從何而來?農委會解釋,「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中針對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處以六至卅萬元罰鍰,因此取最高值卅萬元計算,以免被質疑「放水」。 農委會表示,如果業者繳不起,就不會是經濟部輔導廠商,未來會依現行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直接裁罰、斷水斷電,再屢勸不聽,就直接拆除,「這是基本態度」。 有業者反映合法化「代價」太高,但農委會重申,這涉及土地公平正義,違規工廠長期占用農地,當中也有賺取利得,說不用繳、繳很少或繳不起就想合法化,社會大眾應該很難接受。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強調,不是所有違法業者付錢就能合法化,前提必須是去年五二○前的違建,且不能位在農委會未來畫設的農業發展區內,才有合法化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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