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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面 發表於 2017-7-31 18:45
業績第一名就是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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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部分條文引用如下: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可能原因如上述紅字,如果有標誌,就不用問為什麼,照著做就是。一般會拍照通常會有速限標誌。
如果有速限標誌,為何定40?可能就是彎道(照片上方盡頭算是彎道)、坡路(要視實際情況)、狹路(有一邊只有一線道,所以算狹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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