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大地彩妝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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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房子占到別人的土地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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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7-10-19 12:55: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7-10-18 19:56
感恩大家

看來不只要趕快買

請教

持分人之一說

要賣給我

還要其它人同意

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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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7-10-19 13:43: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7-10-19 12:55
請教

持分人之一說

請問你現在有持分了嗎?
如果已有,再多買持分,不必通知其他人。

如果沒有,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賣方要先問看看其他人有沒有願意用相同條件買。

--
土地法第 34-1 條第5項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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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7-10-19 19:13: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大地彩妝師 於 2017-10-19 19:28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7-10-19 13:43
請問你現在有持分了嗎?
如果已有,再多買持分,不必通知其他人。



我還以為是只有拍賣時
其它持有人可以同樣價格購入

原來不是法拍也要通知其它人呀
請問這有強制性嗎?
因為在實務面應該沒有人會這麼做吧~
還是就是得這麼做
所以持分地很難處理?

查資料
很像是強制性的
不通知
會被告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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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7-10-19 19:22: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7-10-19 19:13

我還以為是只有拍賣時
其它持有人可以同樣價格購入

如果是我的話,會等到要拆屋還地訴訟時,才提出價購的聲明,不成就拆佔用的部份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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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7-10-19 19:31: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照規定是應該要作。如果土地價值高,是一定會作。
一般可能是口頭問一下,或是發掛號信通知。

是可以用切結"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就辦理移轉登記。
不過,沒通知就賣,將來其他共有人可以要求向"賣方"要求賠償。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0060003&FLNO=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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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7-10-19 19:32: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大地彩妝師 於 2017-10-19 19:36 編輯
smhu 發表於 2017-10-19 19:22
如果是我的話,會等到要拆屋還地訴訟時,才提出價購的聲明,不成就拆佔用的部份還人家...


請問

這樣做的好處?

是不是就是直接確定買到的都是我占用到的

省得囉嗦

要是先買進共有

還是等同占用其它共有人(因為其它共有人沒有一致同意占有的部份讓我蓋房子)

任一共有人還是可以提拆屋還地之訴

最後還是得跑法院

讓法院強制分割

-----------------------
那我還是先買起來放著等人告比較好

因為南科、台積電

第一圈漲過了

現在建商開始物色第二圈

感覺愈晚下手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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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7-10-19 19:46: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7-10-19 19:32
請問

這樣做的好處?

在實務上靠訴訟處理那個要告非常的久,通常比較快的方法就是要你把佔用的買下來,然後剩餘的地再一起賣給建商或財團,大家就等著分錢就好。而要達到這個共識前就要對方出的價格可以滿足大多數持有人的需求,然後才會有下一步。

通常財團買下來也懶得跟你打官司,一般會叫你價購,然後他就可以處理那塊土地了,不然跟你一告好幾年,他的利息錢要叫誰出啊!但是如果碰上養地的財團就會認真跟你耗,只是你佔用的面積很大嗎?不然有什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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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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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17-10-19 19:48: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7-10-19 19:13

我還以為是只有拍賣時
其它持有人可以同樣價格購入

我用過贈與過戶  ...
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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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17-10-19 20:10: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mhu 發表於 2017-10-19 19:46
在實務上靠訴訟處理那個要告非常的久,通常比較快的方法就是要你把佔用的買下來,然後剩餘的地再一起賣給 ...

抱歉

請問一下

為何被占用的那一方一定得把被占用的部份給處理掉

不能自己先把沒有占用的部份處理掉

再來慢慢對付占用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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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7-10-19 20:13: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大地彩妝師 於 2017-10-19 20:46 編輯

真買賣假贈予
藉以規避優先購買權

但地主為何要這樣做呢?
賣給誰有差嗎?

問了一個笨問題

甲----贈與1塊地>A
甲----買賣1塊地>B

稅賦不同!

反正真贈與就不是假買賣

假贈與真買賣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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