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iaall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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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共有土地裁判分割,違規建物不拆除之土增稅問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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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31 18:27:32 |顯示全部樓層
甲出具切結書,建物與其他共有人無關。
乙免繳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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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3 22:55:58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b7745 於 2018-1-3 23:02 編輯

我家的土地也是共有的,因有以前的佃農建物佔有。
前兩年有共有人要辦理過戶,有土增稅的問題。又不想鑑界,不好請佔有人拆除。
公所農業課人員,私下建議:過戶一小部份(如1坪)給佔有人,請佔有人出具切結書,其他共有人即免繳土增稅。
甲不願出具切結書.......這就麻煩了。我也不知該怎辦,希望有其他先進指條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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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4 20:01:47 |顯示全部樓層
iaall4u 發表於 2018-1-3 23:50
若他願意切結就好了....

她還問∼這增值稅怎辦?

如果是我自己遇到這狀況的話。
我想:1.增值稅不多的話,就吃點虧平均分攤。
            畢竟共有人大多有親戚關係。
         2.對方實在太過分,以後不再往來。
            且增值稅金額龐大,就試試法律解決。
            在共有地私自設置違建,是否涉及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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