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開花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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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了~~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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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3 01:26:20 |顯示全部樓層
感覺真的是惡法阿

光這中間有路沒路就差很多了

不過我記得好像也是只要留一個小小的出口就可以了

因為之前有同事處理過類似的案子,他只留了一個機車可以通行的寬度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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