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4-1-13
- 最後登錄
- 2024-3-8
- 在線時間
- 387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11230
- 帖子
- 854
- 精華
- 0
- UID
- 107510
|
補充一些想法
1.組織:選擇採用營利的「公司」或公益性的「農業法人」。後者可爭取些政府補助。
2.自治:選擇何種組織型態,就依法定的方式決定走向。分清楚什麼事情交給董事 或 大家投票決定。
基金村民投票決定,可能要看村民素質,不容易。 人數還是少些較佳。
3.土地、建築、露營區等行政法規:建議遵照行政法規,不要用迂迴方式去玩原住民保留地、建築鋪路依照規定、不能放置貨櫃。不然有人檢舉就麻煩。
5.組織內規約:例如亂丟垃圾、夜間飲酒喧嘩,要怎處理要規定明確,切實執行。
事前就要避免紛爭,很多事情要先講清楚。
不過,牽扯到錢就很麻煩,且即使約定得很明確,還是一定會有人不遵守,要有心理準備。
4.資金?
5.土地:租買各有優缺點。租的話,鄉下很多人因為過去土改政策的關係,終身不願意將土地出租。要租到適合的地不容易。
4w的建議不錯。 有些團體租地似乎辦得不錯,可咕狗"裡山塾"。
6.生活機能:鄉下沒電影院、書局、醫院、便利商店、atm、加油站..等等可能距離很遠。道路是狹窄農路,還會有些野生動物如蛇...。
雜草兩個月可能就長2尺高,不會像觀光區的草剪得漂漂亮亮的。 跟都市一定會有差距,要讓成員事先瞭解。
7.維持工作:除非是可透過網路、宅配等方式運作,或是從事藝術創作、農業,不然到鄉下很難維持一樣工作。 即使住在小鎮市區或村落,工作類型還是有限。不知道政府推的「地方創生」會不會有些補助。 |
-
1
查看全部評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