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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完房地二稅合一發現新問題了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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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6 18:58:32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9-7-7 12:51 編輯

2年前借錢給兒子買地,本來想蓋好賣掉或是給他結婚用,後來沒蓋把地賣了,有繳了20萬的二稅合一,可是日前國稅局又來電說要再補20萬贈與售出獲利稅。 我很納悶這怎要剝二層皮,請問各位大大要如何省稅呢? 才賣200多就要抽40萬,未免太可怕, 有什麼法子可以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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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6 19:38:55 |顯示全部樓層
當初沒有借據,利息支付證明等,都會視為贈與…

一次借出的錢有超過1年每人的免稅額度220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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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6 21:40:26 |顯示全部樓層
yeh6712 發表於 2019-7-6 19:38
當初沒有借據,利息支付證明等,都會視為贈與…

一次借出的錢有超過1年每人的免稅額度220萬吧?

今天我爬文研究了。 土地原來借出給兒子180萬, 低於贈與額,稅是抽不到,但是土地賣出獲利計算方式,卻是售出價扣除 購入當時的公告現值,不是實價登錄, 這樣差距大了,再乘以稅率  , 不是20萬而是40萬。  這下慘了~賠大了
打造綠城堡  http://wwww091wang.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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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6 22:03:30 |顯示全部樓層
4w 發表於 2019-7-6 21:40
今天我爬文研究了。 土地原來借出給兒子180萬, 低於贈與額,稅是抽不到,但是土地賣出獲利計算方式,卻是 ...

我看了一下法規:

…房屋土地係出價取得並經提示成本證明文件者,為該房屋土地的原始取得成本;

繼承、受贈取得者,為繼承、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交易日所屬年月政府已

公告的最近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的金額認定。

所以大大的兒子土地賣出,被視為「受贈取得」的嗎?有點看不懂…

您借錢給兒子,然後兒子去買土地(應該也是登記在他的名下),他再賣土地,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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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7 06:14:12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9-7-7 07:45 編輯
yeh6712 發表於 2019-7-6 22:03
我看了一下法規:

…房屋土地係出價取得並經提示成本證明文件者,為該房屋土地的原始取得成本;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發票,還申請建照沒蓋的15萬無法報支出,利息支出無法報銷,代書費、仲介費可報,所以以295-180加上可認可支出,去計價稅金, 交了20萬
誰知政府事後認為兒子的土地這是贈與,不認180萬。而是以公告現值去算獲利。 這樣差價更大,所以要補20萬。等於是40%的稅了,不懂是買入是真金白銀180萬買的,為何要認為是公告現值買的?那為何賣出不已公告現值扣呢? 這法令很奇怪?
這樣一搞差不多沒錢了!  小老百姓真是無奈啊!如今唯一的法子就是怎樣讓政府相信親子間也有借貸, 或是奇蹟出現去鑑定當年抱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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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7 08:40:58 |顯示全部樓層
4w 發表於 2019-7-7 06:14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 ...

「補稅通知」是行政處分,準備好資料,去提「訴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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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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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7 10:51:25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題外話,兩稅合一是指企業繳過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以部分扣抵(以前是全額)股東個人的綜合所得稅。4w大想說的應該是房地合一稅。

    因為我有投資股票,所以看到二稅合一時完全反應不過來,想說土地買賣和兩稅合一有什麼關係? 後來才想到應該是在講房地合一稅。建議4w大如果要請教專業人士如律師或會計師時,名詞要講房地合一稅,不然他們可能也會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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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7 19:13:56 |顯示全部樓層
4w 發表於 2019-7-7 06:14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 ...

大大,我認為你應該去申訴…

但應該是說:你贈與兒子180萬元(最好有匯款證明),

之後他去買土地、賣土地都是他自己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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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7 21:48:11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9-7-7 21:55 編輯
4w 發表於 2019-7-7 06:14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 ...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7

我不是代書,我也不專業.我也很奇怪你的情形. 就我所知.
贈與在220萬內好像不用申報.不會被罰.
你兒子用他的名義買了土地,賣出後繳了稅.
政府現在卻認定是贈與. 如果是這樣,那麼你不如主張是兒子向你借錢...180萬是兒子向你借的總可以吧!
誰說兒子不可以向父親借款? 兒子向父親借款不寫借據也沒有甚麼問題吧!

房地稅合一的稅額計算,在上面網址.
如果105年01.01之後取得的房地產物件才適用房地稅合一.
如果不適用的物件,應該是用移轉的公告現值前後差去計算土地增值稅吧?(但買賣公契在申報時必須買賣雙方同意用公告現值去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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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生活的目的只有三個,首先是賺錢維持存活,再者是在為下一個階段的生活做準備,直到死亡。
另外一個是坦然的去接受或享受過去所準備的當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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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8 06:05:15 |顯示全部樓層
快樂農夫 發表於 2019-7-7 21:48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7

我不是代書,我也不專業.我也很奇怪你的情形. ...

昨天問了一個代書,他聽了也是覺得不可思議,沒聽說這情況,總之這幾天進一步和稅務單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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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綠城堡  http://wwww091wang.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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