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tomeplz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院初體驗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1#
發表於 2024-3-8 14:31:52 |顯示全部樓層
為了避免再度誤上了「直行車先行」的坑,不管是怎麼難裝,也只好硬著頭皮上啦...老車加裝BSD





理論上汽車都得保強制第三人責任險,這個案例應該是沒有超過理賠的範圍吧...由於對方有體傷,只要不和解,就構成了過失傷害罪責成立的條件,您又認罪了,總不能叫法官判不罰吧...就算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一個月也要3萬元咧...

2019年在台1線上紅綠燈左轉時,被直行機車撞了...



仁德分局交通隊說我的責任100%...所以現在開車出門,紅綠燈要轉彎時都很害怕...

當時,那台車的第三人責任險,我保了三千萬...但是出險後保險公司理賠員不肯依對方開的價碼賠償(保險公司內部有固定的行情),拖了好久才和解掉。而和解的主因是在東區區公所協調會上,保險公司的人勸說(恐嚇)我說再不和解,上了法院萬一碰上恐龍,不管是判一個月或是七個月,都是我自己要倒霉。最後是在保險公司再多出一萬,我也出一萬元的情況下達成和解的。==>所以不要相信第三人責任險保得夠多,保險公司就會幫你解決的這種屁話。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法院初體驗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5-10 07:24 , Processed in 0.038945 second(s), 9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