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kevin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投資咖啡廳 [複製鏈接]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1#
發表於 2010-3-29 19:42:2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 於 2010-3-29 22:29 編輯

139# vv3600

VV大,沒錯,這也是我不諒解之處,而且資本額是500萬,不是那種50萬的生意...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2#
發表於 2010-3-29 22:31:47 |顯示全部樓層
有去過店裡的人也許可以估個價...
總裝潢費用為300萬...店租7萬,押金20萬,廚具快60萬,咖啡機30萬....還有一堆雜支,沒開業前,已經所剩不多...
負責人是說,沒想到會賠錢,賠錢也沒經驗...
最壞就是一毛都要不到..

TO 浚大..我會注意看看有沒有日期章可以拿...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3#
發表於 2010-3-29 22:38:25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 於 2010-3-29 22:42 編輯

在檢視整個過程中,想到有個有趣的事,不知各位大大能否幫忙解答

500萬資本額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51%是另一家資本額300萬的有限公司(負責人兩家都為同一人,但股本最大是另一大股東,推有技術的這位任職董事長)

然後在500萬這家有簽立一份合夥合約書,甲方為這家300萬有限公司,但負責人及大股東都有具名在合夥合約書,大股東同時也是2家的董事.

按理公司法規定,以法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份不得超過40%,也許有合約書可以視為所有股東同意,但我的疑問來了,

以法人持有的股東,是僅能有一位代表人還是兩位?? 因為500萬這家大股東也是董事,而董事長也是法人代表

後來查了一下,法人董事是我們公司法獨有的制度,是公司法第27條規定的,但是語意真的也模糊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4#
發表於 2010-3-30 09:59:57 |顯示全部樓層
147# Ericg89127
兩家公司如何認定為母子公司呢??
依我看是不相干的兩公司.
公司法第13條有一些規定,也有可能我解讀錯誤

另外,我沒有說人家想坑我,但經營不善的確是事實.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5#
發表於 2010-3-30 10:09:5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 於 2010-3-30 10:12 編輯

整個過程其實也是挺有趣
我其實早有全部認賠的打算,只是我在想,我學到了什麼?
假設我學點法律條文,也算是因緣,不然沒有這檔事,我也不會去看公司法
然後,本來這公司想做網頁,我還真把荒廢了近十年的網頁設計,全部瘋狂的演練了一遍
把最新的DREAMWEAVER CS4摸熟了,基本的表單功能等都不是問題..PHOTOSHOP也練了一下,最近再把PHP語法函數弄熟點..我也要來架3HOME....(好啦,騙你們的啦)
所以,也不全然沒有收穫

之所以提出來討論,既然是投資版,就討論其中的得失,以及出狀況時,可能有什麼保障自己的方法!!

現在負責人部份,應該是不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操作程序,他一直都以"行號"的方式在操作,甚至一直說,以前合作的經驗都是股東賠到底,所以我查了一下,唯有行號是賠到底的,所以這也是我的猜測.

一開始負責人對股東都沒做什麼很清楚的報告,採購作為也都沒有任何比價紀錄,都是單一廠家單一單據,我只能訴求他沒有盡到保障公司最大利益的程序暇疵而已,而這也不代表人家坑我.

再來便是設立報告都還沒有清楚,就開會要股東增資補虧損了,而且是以歇業為前提.

另外監察人也沒有盡到責任,因為大家覺得是小店嘛...所以也許樓上有位大大,認為公司法只是裝飾用的原因..

但其實,法律真的是只給懂法律的人玩的!! 這又引發了我的興趣,我想多學學...

所以人生即是如此,姑不論能拿回多少,沒有那50萬,我跟那大股東說,我也不會死,總不會為了那50萬,朋友也做不成.但是我在乎這過程中,我學到了什麼??其實,我還是學到了不少東西,所謂人有一失必有一得,是不??

感謝各位大大的關心!! 過程中即便有什麼懷疑,那只是心魔,未經證實的事,也不該有太多懷疑,這只是讓自己難過!!這個事件也許今天就有解決!!因為中午我要和他們碰面討論.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6#
發表於 2010-3-30 16:33:31 |顯示全部樓層
中午談完,給他一個條件,想法子讓公司橕下去
觀察他一個月,我再來決定怎麼做?
所以還沒去喝過咖啡的,可以去喝看看
不然真的可能喝不到
我則仍會去查該查的,他們態度上也很積極配合,願意讓我查到底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7#
發表於 2010-4-16 07:25:24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 於 2010-4-17 18:27 編輯

恕刪........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78#
發表於 2010-4-16 22:05:3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 於 2010-4-17 18:28 編輯

恕刪.......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投資咖啡廳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5-10 19:01 , Processed in 0.044892 second(s), 10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