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青蛙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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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靠左邊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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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0-1-13 22:05: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0# Ryan
我是農婦耶!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示人。
非常喜愛戶外活動 喜好種植花草 想買一塊地來好好規劃夢想中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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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0-1-14 01:25: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無法想像美麗的皇后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會是怎樣  秀一張照便參考參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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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0-1-14 09:37: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0# Ryan
我是農婦耶!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示人。
青蛙皇后 發表於 2010-1-13 22:05

這畫面更是 , 想像東區出現這麼一位亮眼的貴農婦..... 吸引眾人眼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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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0-1-14 10:59: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來我要改成走左邊較安全,台東的狗都睡在路中間,所有人車都要讓它,真是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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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0-1-14 11:17: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來我要改成走左邊較安全,台東的狗都睡在路中間,所有人車都要讓它,真是人不如狗
corey 發表於 2010-1-14 10:59

如果是人睡在馬路中間不曉得車子會不會讓?
保護地球, 大家一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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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0-1-14 11:23:3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5# 文川

會有警察來把人帶走,但警察卻不會去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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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0-1-14 18:29: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0# Ryan
我是農婦耶!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示人。
青蛙皇后 發表於 2010-1-13 22:05

只是手上提著LV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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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0-1-14 18:49: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鄉居 於 2010-1-14 18:51 編輯

1# 青蛙皇后
相當贊同皇后觀點
這也是小弟多年來養成的習慣
看來「左派份子」還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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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0-1-19 09:46: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走路需要靠左邊 的原因是

規劃不當 + 道德淪喪

如果每條路都有真正的行人專用道, 如果大家都有行人優先的觀念, 如果沒有搶案的話, 哪需要顧慮行人走哪邊.




以上兩張圖片連結自http://blog.roodo.com/travis_her/archives/4399145.html

內政部營建署在九十二年三月編了一份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希望各地政府機關能夠還給行人安全上路的空間.

有關行人的交通法規 --
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修正


第一百三十三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
 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
 坐 、臥、蹲、立,阻礙交通。

條文內容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修正

第四條            
         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
 、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
 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
 員之指揮。
 前項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
 定、樣式、標示方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
 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第六條            
         道路因車輛或行人臨時通行量顯著增加,或遇突發事故
 ,足使交通陷於停滯或混亂時,警察機關或執行交通勤
 務之警察,得調撥車道或禁止、限制車輛或行人通行。

第十條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人、道路障礙者,違反道路交
 通管理,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分別移送該管地方法院
 檢察署、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或軍事機關處理。


     第四章    行人
第七十八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
   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
   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在現行法規裡, 只談靠邊通行, 不論左右邊.

在沒有真正的行人專用道的街道巷弄, 行人靠左走是安全正確的.

走路靠右邊是以前在學校學到的, 究其原因, 只不過是校內的管理措施而已. 試想想, 在走廊上, 樓梯上, 沒有做適當宣導, 大量學生行走談何容易.

上下樓梯, 您靠哪邊?

在捷運站, 走路靠哪邊?


圖片連結自http://gandhitw.spaces.live.com/ ... 81E1BD1A!1056.entry
黑面喇飛,有佇喇塞,么擱袂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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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0-1-19 12:32: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火車 比較安全.
因為 他是靠左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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