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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分割或合併後申請興建農舍有關其「取得時點」認定疑義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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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22:48:58 |顯示全部樓層
同屬一人多筆大小面積農地已達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時間規定可申請興建農舍,為何不先行以大面積農地申請興建農舍,待建成後取得使用執照,在依農舍面積換算申請界址調整後,再就其他小筆農地等解農舍套繪,亦可達土地有效合理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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