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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新聞--我的農舍 我的夢 & 怎麼個「豪」法?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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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7:45: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我的農舍 我的夢   2011-10-4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4/today-o4.htm

◎ 劉東山
筆者最近從公部門退休,並搬離居住三十年的新北市,回嘉義鄉下的老家農舍,故願意針對農舍問題,提出一些淺見與大家分享。

農地允許蓋農舍並非福利或特權行為,因為自古以來農民就是居住在自己的土地附近或上面以方便耕作。近幾十年來,由於人口迅速成長,農家子弟每人分到的可耕地面積越來越少,加上社經情況改變,死守農田根本無法餬口,迫使鄉下的年輕人只好出外討生活,於是農村高齡化現象益發嚴重。老農結合子女匯回的金錢及自己終年辛苦積蓄,一有能力當然要翻修舊宅或新建房屋,給自己及家人一個舒適的窩,這應該是農舍興建普遍的心路歷程。

農舍既然允許蓋在農地上,自然要有出入通道,而農地又不值錢,故種植花草樹木來美化環境均屬正常的現象,實在無關特權與否,相信蘇嘉全的屏東農舍亦同。經過綠美化的農舍,從都市人—尤其是台北人—的角度看,根本就是別墅、豪宅。筆者繼承的農舍兩層樓,約八十五建坪,有五房三廳四衛,九十年興建當時僅花了約五百萬(因不含土地成本)。鄰居兩兄弟的農舍與筆者相當,但事實上他們兩夫妻係以幫人搬運(搬家及苗栽)為主業,年收入僅一百多萬元(共四人),顯然與筆者一樣都不是有錢人。

事實上,以北部的高房價,只要願意轉換心念搬離北部,或以屋易屋,很容易在中南部鄉下擁有農舍,圓住「豪宅」之夢!這是城鄉的本質差異,只是國民黨政府長久的重北輕南政策,更加擴大此差異。

誇大農舍的豪華特點,或是故意以顯微鏡看農舍或農業的種種,不是不了解農事,就是別有居心!對於不用功或刻意混淆視聽的惡質政客,民眾應予淘汰或唾棄。

(作者曾任OECD核能署顧問,現為自耕農)



怎麼個「豪」法?◎ 倪國榮
城裡買不起房子才到鄉下買,七百五十坪一塊一塊在賣,按規定佔地十分之一蓋矮農舍,大家跑一下鄉下都曉得。如此「豪」者意思是地寬屋寬的話,那麼確是豪地豪宅;但相較於台北市黃金地段六、七十坪地可以叫價上億,誰又敢講鄉下有豪宅呢?

鄉下無豪宅,城裡才有豪宅。像邱毅這樣感時憂國鄉下有豪宅論,實在搞錯對象,不如追究台北豪宅處處,要求調查大官怎麼會擁豪宅自重有否貪污才是正本清源。當然,邱毅自己住什麼房子年收入多少,先以身作則公佈,才能夠發飆發得正當。順便把國民黨民進黨住上億豪宅者人數相比,一定精彩,到底哪個黨豪宅較多呢? (作者為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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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7:50: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albd38 於 2011-10-4 08:14 編輯

評議蘇嘉全的「農舍」 ◎ 嚴正心   2011-10-4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4/today-o5.htm
筆者為農政公務人員,最近看到某電視台對蘇嘉全「農舍」案大幅報導,質疑申請人未具「農民身分」及所蓋農舍面積超過農地十分之一、農地未農用等問題。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大眾說明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其他農民受到誤會與牽累。

錯誤一:該電視台指稱「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而蘇嘉全的妻子洪恆珠為公務員,不具「農民資格」,這是誤解法令規定。因為依據行政院農委會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農輔字第○九一○一四九八四八號函釋,該「農民」的定義,係指申請人只須提出戶籍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確無自用農舍證明、農用證明等文件,即符合「農民」資格,得申請興建農舍。

錯誤二:該電視台指稱所蓋農舍面積超過農地十分之一,則是錯將農舍周邊的「農業設施」當成「農舍附屬設施」,而誤解法令規定。

洪恆珠的農地面積為二五○五平方公尺,農舍興建面積為二五○.四七平方公尺,符合十分之一規定;且按「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八條規定,「農舍」面積如加計「農業設施」面積,其面積總和上限為十分之四,而非只有十分之一

錯誤三:該電視台指稱農舍周邊的農地未農用,顯有誤解。該台播放農地上有涼亭、噴水池之影片,皆為補辦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前的舊影片;申請合法後,農地上栽種有果樹及苗木等作物,何來未作農業使用?

目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條文草案,已增訂農舍申請人之資格條件,須無從事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且其個人全年之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及退職所得總額必須低於五十萬元,冀望能讓法令規定更周延。 (作者為地方政府農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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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9:37: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所以說   我們2home的朋友都對法令霧沙沙了  更何況記者勒.......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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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9:42: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也覺得這間房子的總價...比不上北市的十來坪房子......
但.....
不知板大能否告知....如何合法申請涼亭及噴水池....以及假山假水........
這我比較關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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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9:42: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家趁機進修一下.也非壞事.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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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9:58: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也覺得這間房子的總價...比不上北市的十來坪房子......
但.....
不知板大能否告知....如何合法申請涼亭及噴水池....以及假山假水........
這我比較關心說.....
wenchenyu 發表於 2011-10-4 09:42

涼亭-->可以用資材室的名義申請
水池可以用生態池
假山太明顯的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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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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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9:59: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vcr 於 2011-10-4 10:00 編輯

4# wenchenyu
無法給讚,
贊同 wenchenyu 的說法, 教導一下如何讓假山及噴水池合法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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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10:05: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的農舍 我的夢   2011-10-4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4/today-o4.htm

◎ 劉東山
筆者最近從公部門退休,並搬離居住三十年的新北市,回嘉義鄉下的老家農舍,故願意針對農舍問題 ...
albd38 發表於 2011-10-4 07:45


我想作者不該提 "僅花五百萬", 2home 上有很多朋友花不起這五百萬的,
傅主任就是, 我也是

對不起, 傅主任, 把您拿來當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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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10:10: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了屏東縣政府一切合法的說明,我忍不住去查一下,以利未來如何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畢竟蘇嘉全當過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屏東縣長,最了解法令的”眉眉角角”了

該農舍座落於長治鄉新潭段118-3地號,面積2505平方公尺
地籍圖:


google上的空照圖:


環保署的空照圖:


今天蘋果日報上的空照圖(但其將鄰地也畫入118-3地號,應有錯誤;另外,南北方向與上述兩者剛好相反,蘋果日報空照圖的上方是朝南方):


使用現狀,蘋果日報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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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10:16: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了屏東縣政府一切合法的說明,我忍不住去查一下,以利未來如何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畢竟蘇嘉全當過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屏東縣長,最了解法令的”眉眉角角”了

該農舍座落於長治鄉新潭段118-3地號,面積2505平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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