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4-14 11:03 編輯
Peter 發表於 2016-4-14 09:03 
謝謝,已修正。
政府拿股利來徵收補充保費主要是方便行事。
我前面已提過了,再強調一次!
是拿薪資所得以外的各種所得來徵收補充保費,不是只拿股利補充保費,
且不是政府要這樣做,而是人民(你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所同意的收費方式。
立法委員同意之後,行政院/健保局才有法源可以多收錢,
在民主法治國家,政府是由人民組成,法律由大家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立委)制定,別老怪給政府! 要怪就怪人民(自己)!
因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在各方民意互相妥協之後,依法收健保補充費,我認為是蠻合理的!
------我就再貼一次,但改成只針對股東------
以股東來看,苦哈哈工作的員工在醫藥費上無後顧之憂,員工產能/穩定性也會較佳,股利也可較多
而屁股坐在沙發上只出錢的股東,在股利都撈到那麼多錢了...多分擔點員工的醫藥保險費也OK吧!?
且不一定是分擔自家的員工,也可能是分擔別家公司員工/餐廳的健保補充保費。
若股票上市公司的員工都死光,股東還能賺到股利嗎? 沒有股利,當然也不用繳健保補充保費。
若別家公司的員工也都死光了,誰幫你做吃吃喝喝.生產汽車.機車.家具.運輸...給你用?
還是要像過去...
苦哈哈領薪水工作的員工,領薪水之後,還要從薪水當中扣掉些健保費,
屁股坐在沙發上只出錢的股東,領到一堆股利卻不用繳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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