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於 2016-10-12 20:42: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6-10-12 20:57 編輯
1.如果只是要修繕,就直接修吧,地方政府也沒多餘人力去管。
2.如果是想要變更為"丙建",可提高土地價值,將來可依法申請興建住宅
「更正編定」請參考下面這連結
http://eland.kcg.gov.tw/Land/News/Detail.aspx?SN=1555
(1)要注意,不是在都市計畫裡頭吧?
(2)地主是你爺爺?
以前,地主借地給佃農建屋,有可能登記地主是納稅義務人。
可先確定一下地號,帶地主的證件,去稅務局查詢該地號上面是不是有房屋。
若有,登記的納稅義務人又是你爺爺,那就申請一份稅籍證明。
(3)要是,納稅義務人是以前的佃農,那就麻煩,找不到人就無法變更。
如果,納稅義務人是你更早得祖先,那就得先辦遺產稅免稅證明,然後再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
|
評分
-
查看全部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