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1-21 03:23 編輯
不管是不是違建,每一場火都很危險,
消防員應該是被砸死或摔死的,若沒有爆燃坍塌,應該就不會這麼嚴重,
雖然違建並不合法,但保齡球館去年七月才通過消防安檢,
死了六個人,主要應該不是違建問題,而是消防安檢?消防隊如何處置?撤離時機的問題。
通過消防安檢後的場所,是什麼引發爆燃? 若只是引進空氣而爆燃...則是誤判情勢造成的。
跟高雄氣爆類似,水溝蓋都亂噴幾個小時了..
該對火災氣爆最專業的消防局,卻沒有夠專業的人想到下水道和路面會炸開,未做交通管制才會死傷慘重。
(若連消防隊/消防局都不懂,還有誰能懂?)
因消防局長由縣/市長任命,對於有權限指揮火災現場的消防隊"長官"(不一定是局長)
應由中央政府定期"抽考",若不及格,即使是市長/縣長任命的消防隊"長官"也必須被換下來。
否則,每換個縣市長,消防局可能就會換個縣市長或局長認識的消防隊"長官"指揮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