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5-1 14:19 
我是在想――像這樣老先生這樣幹,弄到幾百坪農地,種花種水果種菜,再弄個大型的少移動車屋, ...
國外的土地很大.買屋送地...,偏遠地區連窮人破屋前面都有大片的草地,可次搞烤肉派對,堆廢老車,搞儲車狂...,好像也沒很積極在管....
台灣法規趨嚴...756 坪就變雞肋了...,斷捨離把1home 賣了,就少了照顧的責任(除非己經租給連鎖超商或銀行有人花錢幫你照顧),專心照顧百坪農地,時間和體力也不致於透支..沒事再開小台出去晃晃....
上次看新聞有個牛皮的業者,有兩個地號,就把小木屋加上輪子,兩個地號之間移來移去...只要小木屋上面的地號改變,行政程序又要重跑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