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214|回復: 0

斑馬線有行人不論遠近停讓新制 警政署:6/30上路

[複製鏈接]

415

主題

1萬

回帖

70萬

積分

萬分會員

積分
700812
發表於 2023-6-21 23:08: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日前表示,配合道交條例修正案,新增未停讓行人駕駛、拒檢稽查逃逸者,要強制接受道安講習。警政署今晚說,6月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近期將加強相關宣導。

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未來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新制預計6月30日上路實施。

政府跨部門共識訂定「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車輛都要停駛讓行。警政署今晚證實,將由交通部發布,預計6月30日施行,近期將加強相關宣導。

警政署日前指出,目前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已進入斑馬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

此外,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

據了解,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其次,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在「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且欲穿越馬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應舉發。




哇靠 只要交岔路口有站人就要停車

大家都不用動了

評分

參與人數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2home + 30

查看全部評分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2home打造桃花源

GMT+8, 2026-10-20 04:32 , Processed in 0.04913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