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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0-20 2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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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在這應該對吧?
希望我的教訓, 能給各位朋友參考, 不要犯下相同的錯誤!
我買農舍 整個簽約過程有2個嚴重錯誤
1沒開撥款帳戶
2在合約裏仲介另外寫了一條,買方貸款不足部份以現金一次補足至成交價
(後來我才知道 ...
wego 發表於 2009-10-16 12:21 
"在買方貸款不足之下要以現金補足至成交價"在買方經濟弱勢的情況下,此交所訂之契約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値得商榷,一味的以交易習慣來斷定買方一定理虧以乎不妥,如果契約內容之訂定己顯失公平,此契約是否自始無效,還是部分有效都還有討論空間,...........所以請大家從最開始的合約去想一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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