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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http://www.busong.org/thread-1-1-1.html 目前消費者面對消費糾紛時,經常求助的管道有四:媒體、消基會、消保官和法院。 . . . 上述四者的共同點,都著重於對事件的處置「過程」,一旦事件結束後,相關的紀錄只留在各自的檔案夾中,外人難以看到結果。久而久之,船過水無痕,就不易對廠商產生監督的力量。 對廠商而言,不管好言去安撫個別消費者,或者,作些小讓步找台階下,或者,保持老大心態吃定消費者,後果都無傷於他的品牌形象,因為新聞太多,一日醜聞很快救被遺忘,廠商自然不願意花更多心思好好處理所有的消費糾紛,消費者遇到糾紛就容易吃悶虧。 因此,如何在網路發達的條件下,透過網站的傳播力量,收集歷年來的各項重大糾紛,並依照廠商種類、品牌加以分類處理,讓未來的潛在消費者有所依循,能迅速查詢、認清各品牌廠商處理客怨的手法,重新確認其品牌形象,這樣,或可建構出對廠商的新的制衡力量,以捍衛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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