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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Rueifeng

請教購買原保地要注意的事項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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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5 16:38:0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4-2-15 16:48 編輯

原保地要分他有的是:一、所有權  或  二、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
一、所有權
1.因為原保地限制具有原民身分才能取得(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18條1項),就跟過去限制具農民身分才能買農地一樣
2.法律上來說,買賣契約約定:將來法令改變、限制解除後再移轉登記,有效(民法246條1項但書)。
但是目前仍不可登記。
3.買了但沒有登記,會有個風險就是萬一賣家欠錢,土地被債權人查封拍賣了。或是,賣家死了子女繼承,他子女就是不認帳。(聽說以前農地就常有被人頭子女吃掉的)
二、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
1.同辦法15條,除非對象是原民,否則不能不得轉讓或出租。(一樣 買了無法登記)
2.即使設定抵押權,也不能聲請拍賣抵押物。
3.同辦法19條,「因死亡無人繼承、無力自任耕作、遷徙或轉業致不能繼續使用」,政府會收回。
三、建屋:因為都不能登記成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所以都不能自行申請建築,仍要以賣家的名義申請。
四、要注意當地民情,聽過有的部落會排外,排斥其他族去那邊種果樹的。
五、總之,就自行評估能否承擔風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26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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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24 14:4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住民保留地本是保護區,非特定身份之平地人本來就不能持有。無論是借貸.典當.債權設定。,玩玩可以.不要太認真。,除非娶個原住民公主當老婆。若上法庭.勝算的機會不大,所謂曾經擁有.不需天長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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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28 18:07:2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reamfly 於 2014-4-21 20:21 編輯

參見:裁判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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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8 11:17:17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買原保地問題愈來愈多了,不具身份最好不要買。有人說債務可移轉,有人說既使不繼承原委會也要負責,那我說何必找麻煩。況且有債務的子孫都不繼承都丟給原委會,讓你們去要回錢,如果真能拿回錢,那錢莊乾脆去放款還不怕要不到錢呢?跟政府鬥那是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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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8 12:32:07 | 顯示全部樓層
   人都是大地的過客,最近回山上砍草,誘u寮,看著岳父留下13多甲的土地感慨!
勞苦了大半輩子,終歸是走了,身前的土地並沒有讓他們過上幾天好日子,
   話說對面山頭,整片土地都被賣掉,地主聽說快九十歲,因孩子們不長進,一分不留
  而旁邊的鄰居,單身無子女,亦擁有數甲土地,說死前要將土地賣出,錢財全數捐給
孤兒院,目前將一甲多的土地出租給平地人種菜(專業種植)一年也只收2萬元,
鄰居叔叔目前正在誘鴢?明年想將土地收回要做露營區,但看了著實心疼,憑藉一
人之力,沒錢沒人空有理想,心中想法:何不於身前將土地賣出,再回租實現理想,死
後剩餘錢財再捐出亦可
  最後總結,購買原名地,還是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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